一等一的米饭,一等一的秀饭,一等一的米秀饭。
喜欢一篇文,更多的时候是沉溺于文中的感情,作者对人物倾注的感情。当一个人对他们抱着多深厚的感情才可以写出那样的文字。所以说写字是件让人疼痛的事情,每次开始都是把自己掏干挖尽的过程。也许表达的正是“用俊秀的心情爱有天,用有天的心情爱俊秀”的感觉吧。
Y的文比别人少很多无谓的错误与纠缠。越是深厚契阔的感情,越是简单明了。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再深刻的划痕在柔软的质地上都会化为无形。《旅途》里有天用爱说俊秀爱情里没有对不起。真正彼此渗透融合的生命,又怎么会被灰色的现实和旁人所惊扰。可惜俊秀明白的晚了些。
所以,更喜欢,《女孩》。看完之后心里只剩下时光两个字。耄耋之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曾经认为俗套无比的誓言,看完后才明白真能那样的话有多美好。而潜意识里期待的,也正是那样一份可以在岁月里持久绵长坚韧的感情。
看文看的是共鸣。从里面读到重合一丝不差的心情时总会很欣喜。《旅途》是我看同人的开始。在一本电子杂志里连夜看完的。那时候才开始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看同人。不是旁人说的空虚无聊,而是爱那两个人太深,于是就想给他们美好的的感情。把自己的感情通过人物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