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刚发病是在我17岁那时好像应该是上高二吧~
我的家在北方那时候家庭条件有限而且没有什么营养补充的观念。我家又住在一楼有些潮湿北方的天气很寒冷我经常都是手脚冰凉的,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得湿疹的前提条件呵呵。有一天就觉得左脚大脚趾在关节和脚趾甲的地方特别痒就用右脚去踩左脚的脚趾。因为当时我们家的拖鞋是钩织的那种鞋底是白色泡沫的上面都是粗尼龙线勾的所以踩下去顿时觉得很舒爽。
那时候除了痒几乎看不见脚趾有什么异样所以都没在意。没过几天脚趾样的地方出现小红疹但是范围并不大,有时候上课的时候就痒起来还没办法抓我以为:难道是我不好好洗脚?(那时候确实很懒)回家后我和我妈说脚痒可她一直都没当回事。小时候没有亲戚朋友得过什么大病老师又一直教育我们现在科学技术有多么多么先进,所以那时的我就天真的以为没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所以我一直都对自己身体的小毛病不是很在意。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大概一两个月,大脚趾痒了我就抓,有时候会抓得小红疹周围出现薄薄的白色的皮屑,就像是身体的死皮一样。其实看到这里,很多病友应该知道,这是急性湿疹。湿疹处于这个阶段其实是非常容易治疗的,用几支市面上常用的中药膏就可以搞定的。可是我一直到这个时候仍然对此置之不理。真蠢!
18岁那年,同一只脚的脚踝开始出现红疹,巨痒。这才发现不妙。我爸带我坐火车到最近的一个市里比较权威的医院。当时大夫只给开了两支药膏一支是红白色的皮另一支是黄色都是西药说是交替使用现在记不起那两种药的名字了只记得两支一共120元呵呵。回家后两支药都乖乖的涂了。药都用完之后,有一段时间真的不那么痒了,我就放松了警惕,其实本来也没警惕过。可是没过多久,小红疹又发起来并且比原来的面积还要大。
这时我才经意识到这种疾病的顽固了,因为已经被湿疹困扰的寝食难安了。左脚五个脚趾的关节处都已经结痂,整个脚踝正面和侧面,半个脚面,及小腿下半部分也全部结痂并且流出黄色的液体。每天在睡梦中就不自觉的抓,直到把自己抓醒。袜子和秋裤都会粘在长了湿疹的地方,脱下来的时候就要扯动皮肤。一个字:疼~~~更可怕的是这之后的第二年,右脚上所有相同部位也惨遭厄运。这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学习。现在看来,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阴影。这时的母亲也为我求医问药好久了。我用了更重各样的药膏,可是每种的结果都是一样:无法治愈~~~
20岁(大二)的时候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上网查,偶然在一个论坛看到“疹友”们都在讨论说一种叫曾氏组方佰草膏(v:17776424048)效果不错,因为之前用过很多方法都不怎么管用,于是我也就不是那么相信。但是我又不太甘心,于是决定先购买了一盒试试。
买来后,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擦。白天的时候,我把它放在口袋里,只要去厕所,就偷偷的涂上。每天都是等到熄灯了,才敢脱衣服上床。赶在别人起来之前穿好衣服。没有一个人发现,可是我觉得好辛苦~~~不过辛苦还是值得的,还别说效果真不错,在用了一盒后,结痂的地方褪去了厚厚的一层皮。就像小时候摔倒了结痂会慢慢掉下去一样。然后露初嫩滑的皮肤。我好开心,虽然湿疹的地方还是起伏不平,但至少摸上去已经比较正常了。后来我又再订了2盒,继续使用,现在湿疹的部位已经完全好了。
想想到那时三四年都没穿过裙子,没穿过短裤。夏天,别的小女孩都打扮的像花儿一样,我却只能穿着闷闷的牛仔裤。去公共浴池,怕被同学发现。如今终于想穿什么就什么了,终于可以过上正常的大学生活了
——————————————————————————————————————————————————————————————
你有多久没有微闭双眸,在阴天细雨的房间里,点亮一盏孤灯,静静的聆听曼妙的音符。那如同故事般的旋律给了你再一次生的勇气。
你有多久没有独自一人坐在海边,吹着海风,看着夕阳西下,体会着断肠人在天涯的惆怅。那丝与你毫无瓜葛的生活愿景,让你痴狂。你总是好奇何谓‘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凄凉。
你有多久没有再回新疆,坐在葡萄架下吃着大盘鸡,感受着火焰山炽热的温度,如同那里的人民,热情而又好客。那里的天空好似离你很近,触手便可摘取天空悬挂的云彩。那里的日子好似很漫长,一日便是一生。
你有多久没有感受过异国他乡的永恒夏日。那日复一日的晴天和变幻莫测的大海。你有多久不曾感受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无尽沙漠。那散落在沙漠里的脚印,随着风儿欢快的脚步,消失了踪影。你又有多久不曾轻抚你的爱琴,重温音乐带给你直射灵魂深处的神秘力量……
我知道。你已经有很久不曾那样做了。因为,你的时间被世间繁杂的琐事缠绕,被拥挤不堪的地铁占据,被洗不尽的衣衫填满,被无休止的聚会抢占,被看似必要实则无聊的约会烦扰。因为,行色匆匆的路人给了你生活的压力,凌晨的夜宵给了你生活的艰辛,喧嚣的城市给了你无尽的欲望,千篇一律的美艳容颜给了你存钱的渴望。因为,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你看不到尽头,快餐式的文化让你无暇放慢节拍感受种子发芽、蚂蚁搬家的神奇,不知所求的迷茫让你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随遇而安,度年入日的乏味让你不再拥有诗和远方的情怀。因为,你遁入了众生,泯灭为了众人。
罢了。就让我带你重温那无数次叩击你灵魂深处,但却一直被你拒之门外的洞天福地。
我喜欢天空,喜欢观察它变化的颜色。而印尼的天却和新疆的大不相同。印尼的天好似更好看些。
清晨,朝阳点亮了天边的云彩,俏皮的阳光肆意奔跑在碧绿的草地上,一半明亮一半清冷。白云随风的浮动,抢占了蓝色的位置,一半白净一半蔚蓝。早起的麻雀已经顺着光亮开始觅食,一切都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力量。
我的家在北方那时候家庭条件有限而且没有什么营养补充的观念。我家又住在一楼有些潮湿北方的天气很寒冷我经常都是手脚冰凉的,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得湿疹的前提条件呵呵。有一天就觉得左脚大脚趾在关节和脚趾甲的地方特别痒就用右脚去踩左脚的脚趾。因为当时我们家的拖鞋是钩织的那种鞋底是白色泡沫的上面都是粗尼龙线勾的所以踩下去顿时觉得很舒爽。
那时候除了痒几乎看不见脚趾有什么异样所以都没在意。没过几天脚趾样的地方出现小红疹但是范围并不大,有时候上课的时候就痒起来还没办法抓我以为:难道是我不好好洗脚?(那时候确实很懒)回家后我和我妈说脚痒可她一直都没当回事。小时候没有亲戚朋友得过什么大病老师又一直教育我们现在科学技术有多么多么先进,所以那时的我就天真的以为没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所以我一直都对自己身体的小毛病不是很在意。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大概一两个月,大脚趾痒了我就抓,有时候会抓得小红疹周围出现薄薄的白色的皮屑,就像是身体的死皮一样。其实看到这里,很多病友应该知道,这是急性湿疹。湿疹处于这个阶段其实是非常容易治疗的,用几支市面上常用的中药膏就可以搞定的。可是我一直到这个时候仍然对此置之不理。真蠢!
18岁那年,同一只脚的脚踝开始出现红疹,巨痒。这才发现不妙。我爸带我坐火车到最近的一个市里比较权威的医院。当时大夫只给开了两支药膏一支是红白色的皮另一支是黄色都是西药说是交替使用现在记不起那两种药的名字了只记得两支一共120元呵呵。回家后两支药都乖乖的涂了。药都用完之后,有一段时间真的不那么痒了,我就放松了警惕,其实本来也没警惕过。可是没过多久,小红疹又发起来并且比原来的面积还要大。
这时我才经意识到这种疾病的顽固了,因为已经被湿疹困扰的寝食难安了。左脚五个脚趾的关节处都已经结痂,整个脚踝正面和侧面,半个脚面,及小腿下半部分也全部结痂并且流出黄色的液体。每天在睡梦中就不自觉的抓,直到把自己抓醒。袜子和秋裤都会粘在长了湿疹的地方,脱下来的时候就要扯动皮肤。一个字:疼~~~更可怕的是这之后的第二年,右脚上所有相同部位也惨遭厄运。这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学习。现在看来,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阴影。这时的母亲也为我求医问药好久了。我用了更重各样的药膏,可是每种的结果都是一样:无法治愈~~~
20岁(大二)的时候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上网查,偶然在一个论坛看到“疹友”们都在讨论说一种叫曾氏组方佰草膏(v:17776424048)效果不错,因为之前用过很多方法都不怎么管用,于是我也就不是那么相信。但是我又不太甘心,于是决定先购买了一盒试试。
买来后,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擦。白天的时候,我把它放在口袋里,只要去厕所,就偷偷的涂上。每天都是等到熄灯了,才敢脱衣服上床。赶在别人起来之前穿好衣服。没有一个人发现,可是我觉得好辛苦~~~不过辛苦还是值得的,还别说效果真不错,在用了一盒后,结痂的地方褪去了厚厚的一层皮。就像小时候摔倒了结痂会慢慢掉下去一样。然后露初嫩滑的皮肤。我好开心,虽然湿疹的地方还是起伏不平,但至少摸上去已经比较正常了。后来我又再订了2盒,继续使用,现在湿疹的部位已经完全好了。
想想到那时三四年都没穿过裙子,没穿过短裤。夏天,别的小女孩都打扮的像花儿一样,我却只能穿着闷闷的牛仔裤。去公共浴池,怕被同学发现。如今终于想穿什么就什么了,终于可以过上正常的大学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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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久没有微闭双眸,在阴天细雨的房间里,点亮一盏孤灯,静静的聆听曼妙的音符。那如同故事般的旋律给了你再一次生的勇气。
你有多久没有独自一人坐在海边,吹着海风,看着夕阳西下,体会着断肠人在天涯的惆怅。那丝与你毫无瓜葛的生活愿景,让你痴狂。你总是好奇何谓‘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凄凉。
你有多久没有再回新疆,坐在葡萄架下吃着大盘鸡,感受着火焰山炽热的温度,如同那里的人民,热情而又好客。那里的天空好似离你很近,触手便可摘取天空悬挂的云彩。那里的日子好似很漫长,一日便是一生。
你有多久没有感受过异国他乡的永恒夏日。那日复一日的晴天和变幻莫测的大海。你有多久不曾感受过‘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无尽沙漠。那散落在沙漠里的脚印,随着风儿欢快的脚步,消失了踪影。你又有多久不曾轻抚你的爱琴,重温音乐带给你直射灵魂深处的神秘力量……
我知道。你已经有很久不曾那样做了。因为,你的时间被世间繁杂的琐事缠绕,被拥挤不堪的地铁占据,被洗不尽的衣衫填满,被无休止的聚会抢占,被看似必要实则无聊的约会烦扰。因为,行色匆匆的路人给了你生活的压力,凌晨的夜宵给了你生活的艰辛,喧嚣的城市给了你无尽的欲望,千篇一律的美艳容颜给了你存钱的渴望。因为,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你看不到尽头,快餐式的文化让你无暇放慢节拍感受种子发芽、蚂蚁搬家的神奇,不知所求的迷茫让你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随遇而安,度年入日的乏味让你不再拥有诗和远方的情怀。因为,你遁入了众生,泯灭为了众人。
罢了。就让我带你重温那无数次叩击你灵魂深处,但却一直被你拒之门外的洞天福地。
我喜欢天空,喜欢观察它变化的颜色。而印尼的天却和新疆的大不相同。印尼的天好似更好看些。
清晨,朝阳点亮了天边的云彩,俏皮的阳光肆意奔跑在碧绿的草地上,一半明亮一半清冷。白云随风的浮动,抢占了蓝色的位置,一半白净一半蔚蓝。早起的麻雀已经顺着光亮开始觅食,一切都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