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开招标中,《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等内容。
但是在非招标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部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仅规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应当包括采购预算。那么,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通过发布公告征集供应商,是否要公布预算金额呢?
但是在非招标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部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仅规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应当包括采购预算。那么,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通过发布公告征集供应商,是否要公布预算金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