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从司法方面来说,法院方面的通缉令,说你们本地某某是大流氓,必须缉捕归案不可纵容。我们就不怕艰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缉拿归案送进法院。但再经法庭的审理宣判,根据什么“民主”啊,“人权”啊,或是这个人是心理不正常,或是精神病状态啊,轻轻一判,关了一两年就出来了。然后,他便带着一把刀或是一把手枪,反来拜访我们,二郎腿一翘,把刀枪在办公桌上一拍说,老兄,老子没事啦!你对我的好处怎么算,我们走着瞧吧!老师啊!你说我们说是为人民的保姆,原来那些立法和司法、执法的老爷们,又是那么宽容,岂不是叫我们和坏人结怨?倒霉的是我们,他们却赚到了个宽大仁慈的好名。你说怎样才好作人做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