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强吧 关注:13贴子:837

回复:郑州活雷锋李凯强,李凯强吧将因你而火!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 122.242.191.*
好不容易出个有良心的公务员号苗子,又让人掐死了……难怪中国TAN官那么多


82楼2010-01-11 13:13
回复
    • 219.147.55.*
    回复:74楼
                 小强     加油   我相信你
                               弟兄们支持你....


    83楼2010-01-11 23:59
    回复
      • 218.24.37.*
      别做好人   这社会 别做好人 这种事情 如果我遇到我至少要拉上5个证人 借别人手机 远远打电话
      前些日子 我们沈阳 发生过一次 群哦案子 问卖水果的看见啦 怎么不帮忙呢
      卖水果的说   打人是不对 我管我怎么管 我一有老婆 2有孩子 那些人报复我 我怎么办 我还生活不 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是


      84楼2010-01-12 02:59
      回复
        • 115.52.39.*
        良心何在。有人说良心在`人的心里,可是有谁亲眼看见人心里的良心呢/人/没良心。


        85楼2010-01-12 09:36
        回复
          • 218.28.86.*
          什么社会嘛。法官就是个屁,真是看不过去了,那老太婆说电动车撞伤她腰了,都没看看,那不有录像吗。那电动车能撞上那老人的腰吗?这不明显的冤枉嘛!


          86楼2010-01-12 10:35
          回复
            • 115.51.1.*
            可悲,以后的雷锋该下岗了。


            87楼2010-01-12 14:28
            回复
              • 59.173.19.*
              中国某些人的良心在那里?正气怎样弘扬?可悲,只有多生孩子来养老了,不然死了都没人管!


              88楼2010-01-12 16:34
              回复
                • 116.114.78.*
                一定有一个是假的,年轻的那个要诚实啊


                89楼2010-01-12 18:51
                回复
                  • 125.40.130.*
                  是啊


                  91楼2010-01-12 20:34
                  回复
                    • 123.15.128.*
                    李凯强支持你,你一定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特警,不要有思想包袱,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对以后的路要充满信心


                    92楼2010-01-13 08:49
                    回复
                      • 123.14.217.*
                      法官该死了,
                      这两天太忙,报纸都没来得及看,今儿一大早才有一点儿时间看前两天的报纸,我是巩义的。
                      这件事情要是把李凯强换成此法官的话,法官会同意赔偿?
                      法官,你人渣、这要是旧社会,弄死你!


                      93楼2010-01-13 08:57
                      回复
                        这两天太忙,报纸都没来得及看,今儿一大早才有一点儿时间看前两天的报纸,我是巩义的。
                        这件事情要是把李凯强换成此法官的话,法官会同意赔偿?
                        个人的一些感想:
                            一:今后大家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见机行事”,如果说当场有三五个人(陌生人,以避免将来打官司时说是你的同伙)甚至更多的人在场的话,作为我们的好心人,最好还是找一个身边的同伴(陌生人)一起共同施救;否则当场如果围观人数低于三五人,那作为好心人,我们只能遗憾我们无法施救,作为正在受害的人你重伤或离世以后,你只能怪有今天这样的法官。如果正在受害的人面临的生命危险,当场人数最好是10人以上,我们再施救吧。否则,将来你赔偿的就不是7万,有可能是14万、21万。。。。。。
                            二:此法官或者社会给每一个老百姓配备一录音机,那么好心人施救时先问被救人:“我救你,你不会将来讹我吧?”同时打开录音机录下来,以备将来打官司给法官听。记着,同志们:打开录音机以后,先试试有电没有?最好自己先录一段试试。保险嘛!
                            个人发表以上感悟,没别的意思,不是告诉大家以后不做好事,只是总是觉得:这事儿总得有一个社会能接受的处理结果吧?!否则,这个社会将发展成什么样子了???


                        IP属地:河南94楼2010-01-13 09:18
                        回复
                          • 218.1.100.*
                          54楼的,照你的逻辑,你有没有杀过人?如果你拿不出证据,那你是不是该被枪毙?


                          95楼2010-01-13 10:07
                          回复
                            • 61.163.58.*
                            小伙子啊,河南省是神奇的地方,亏你还是河南省的人。亏你还是警察学生呢。你要是连一点社会常识都没有,以后办案件怎么办啊


                            96楼2010-01-13 12:20
                            回复
                              • 117.136.31.*


                              97楼2010-01-13 14: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