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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心到了,给大家科普一下纪晓岚的那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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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送百度


1楼2020-09-14 14:46回复
    刘香畹言,沧州近海虞有牧童,年十四五,虽农家子,颇白皙。一日陂畔午睡,醒觉背上似负一物,然视之无形,扪之无质,问之亦无声,怖而返,以告父母。无如之何。数日后渐似拥抱,渐似抚摩,既而渐似梦魇,遂为所污。自是媟狎无时,而无形无质无声,则仍如故时。或得钱物果饵,亦不甚多。邻塾师语其父曰:此恐是狐,宜藏猎犬,俟闻媚声时,排闼嗾攫之。父如所教,狐鐍然破窗出,在屋上跳掷,骂童负心。塾师呼与语曰:君幻化通灵,定知世事。夫男女相悦,感以情也,然朝盟同穴,夕过别船者,尚不知其几;至若娈童,本非女质,抱衾荐枕,不过以色为市耳。当其傅粉熏香,含娇流盼,缠头万锦,买笑千金,非不似碧玉多情,回身就抱;迨富者赀尽,贵者权移,或掉臂长辞,或倒戈反噬,翻去覆雨,自古皆然。萧韶之于庾信,慕容冲之于符坚,载在史册,其尤著者也。其所施者如彼,其所报者尚如此。然则与此辈论交,如抟沙作饭矣。况君所赠,曾不及五陵豪贵之万一,而欲此童心坚金石,不亦盕乎?语讫寂然,良久忽闻顿足曰:先生休矣。吾今乃始知吾痴。浩叹数声而去
    翻译如下:
    这是刘香畹讲的故事,沧州近海的地方有一牧童,十四五岁。虽然是农家孩子,却长得非常白净。一天在河边午睡醒来,感觉背上好像压着一个东西,然而看去却无形,摸也摸不到,问又不回答。他害怕了,回到家里把此事告诉了父母,父母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数日之后牧童渐渐感到怪物在拥抱他,抚摸他,渐渐地好像梦魇,终于被怪物玷污了。从此后,怪物不时地戏狎牧童,但仍然无形无影无声,怪物有时给牧童钱物,但不多。
    邻居一私塾先生告诉牧童的父亲说:“这恐怕是狐仙,应当在家藏只猎犬,等听到狐仙声音时,破门而入抓住狐仙。父亲按他所教的去做,狐仙则吼着破窗而出,在屋上跳着骂牧童负心。 私塾先生对狐仙说:”你能幻化通灵,一定懂得世事,男女间相互爱慕,是以情互相感动;然而早上发誓生同寝、死同穴,晚上却到了别人那里,这种人不知有多少。至于娈童,本不是女性与人同床共
    枕不过是出卖色相,当他傅粉施香,含娇流盼,缠头万锦千金买笑之时,莫不像碧玉那样多情;投靠他人怀抱,当有钱人财尽,显贵者权力丧失,便会转身就走,有的反戈一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自古都这样。萧韶对待庾信,慕容冲对待符坚的事已载入了史册。这都是非常明显的,庾信、符坚所施恩惠那么大,尚且得到如此回报。而你们的交情如抟沙做饭那么容易,况且你所赠与的还不及五陵豪贵的万分之一,却想让这牧童的心坚如金石,你不是太糊涂了!“说完对方一声没有,很久之后,忽听狐仙顿足说:”先生别再讲了!我现在才知道我太痴心了“狐仙长叹几声就离去不见了。


    2楼2020-09-1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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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受到没有?
      这就是古代士大夫的感人逻辑,落点在于“我想要玩弄那个孩子”和“我给钱了”上面
      整个故事中,幼童是否情愿不在他们考虑之中,如果不愿意,就是负心
      对不起,有人就是不愿意,而且要你付出血的代价呢


      3楼2020-09-1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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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狐强奸幼童有理,幼童家人反抗就是幼童负心,问就是我给钱了
        这神一样的逻辑,不是为自己开脱都做不到,纪晓岚本人疑似性瘾患者这个暂时不去说,他的小老婆郭彩符、侍妾沈明轩均是13岁嫁与他、与他同房的,而且都早死,与年龄过小不无关系


        4楼2020-09-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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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不能一概而之,有人说故事里的塾师本意是哄走好色又偏执的妖狐,妖狐毕竟有法力,把错误全推给幼童,好哄妖狐开心,让它赶紧走不要在此作祟,也不失为一种解决之道。细究起来,妖狐毕竟是**所化,才会没有人性,那么读者作为人类呢?


          5楼2020-09-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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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这个故事里也可见在古代社会的层层舆论压制之下,性侵受害人的生存是如何艰难
            放眼古代,如果是被权贵看中的玩物,那一辈子都逃不脱这个命运
            权贵看中了你,是不幸的开始
            你不反抗,千年后也会被古人嘲讽佞幸出身
            你试图反抗,会被古人嘲讽是忘恩负义,是天生薄情
            你如果反抗到底还试图管控舆论把不合心意的文人吊起来打,那你更完了,你是心胸狭隘的暴君


            6楼2020-09-1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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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清律例》在性犯罪中对幼女的保护同样适用于男童。“犯奸律”第三条规定:“将未至十岁之幼童诱去强行鸡奸者,亦照光棍为首例斩决。如强奸十二岁以下、十岁以上幼童者,拟斩监候;和奸者,照奸幼女虽和同强论律,拟绞监候。”对强奸十二岁以下幼女未成,审有确据者,发遣黑龙江。乾隆三十二年修订律例时认为,既然强奸幼童与强奸幼女一同治罪已成定例,那么在强奸未遂时亦当一体发遣,因此于“幼女”下又添入“幼童”二字,对幼女与幼童的性权利予以同等保护。


              9楼2020-09-14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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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先生认为童儿是自愿相从。至于年龄,古代12虚岁少女就能出嫁了。例如阿巴亥。
                楼主不能以今人晚婚,就觉得古人早婚不对
                -------------
                他都怖了,都求助于父母了,可狐妖无形无质无声,赶都赶不走,这还不叫被QJ?按照他的年龄,十四五岁,如果自愿,那是不受法律保护,但他被迫,法律还是偏向他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0-09-1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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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大清律例,大清案例都有
                  虽和同强是从元代开始的,那也是一样的草原民族


                  IP属地:江苏11楼2020-09-1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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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贴里相关法已经贴了。奉劝楼上何必不懂法还装懂,还是真的揣着明白装糊涂,拿法律来造谣?瘟神魅力恁大不成?


                    IP属地:澳大利亚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0-09-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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