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期之前的效果文本的確容易讓人混淆,通常是以「選/選ん(不取對象)」和「選擇/選択(取對象)」來區分。
通常前者「選/選ん(不取對象)」作為效果寫在效果處理的位置(格式:【條件】...發動。【效果】選...);後者「選擇/選択(取對象)」作為發動條件寫在效果處理之前(格式:【條件】選擇...發動。【效果】選擇的...)。
但也有類似「混沌No.102 光墮天使 貴魔」這種非常規奇葩雖將「選擇/選択(取對象)」寫在效果處理的文本中,仍視為取對象效果(格式:【條件】1回合1次,把這張卡1個XYZ素材取除纔能發動。【效果】選擇對方場上1隻怪獸攻擊力變成0,那個效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