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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就报警,到底是谁侵权!9月8日,一名视频博主发布了一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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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就报警,到底是谁侵权!
9月8日,一名视频博主发布了一则视频,主题是“我在大众点评上找到一家评分最低的餐厅 (北京王府井/东四地区),带你去看看究竟有多差”。目前该视频播放量已经超过1000万。
视频发出后不久,王府井狗不理店就发布严正声明称,该视频所有恶语中伤言论均为不实信息,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已报警。并称餐厅名誉权受到侵犯,要求有关方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国内主流媒体公开道歉。狗不理的反应居然如此过激,实在让人有些匪夷所思。作为一家老字号,狗不理在视频博主打了差评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道歉和反思,而是气势汹汹地以维护所谓的名誉权为由对消费者进行威胁,这当中让人感受到的不是一家老字号所应该具有的包容、谦卑,而是赤裸裸的傲慢和无理。对于王府井狗不理店此前发布的声明,谷岳表示,自己的拍摄并无不实之处:“我们拍吃的拍喝的,有好的体验我发了,有坏的体验我就不能发吗?我只是发我真实的体验,我并没有做错。”对于狗不理声明中所称的“报警”,谷岳说自己也没有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
其实,互联网发展至今,作为消费者,给吃过的饭店、饭菜点评,属于消费者的正当权利,这在今天也已经成为基本常识。而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认定,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一般应通过是否属于以侮辱诽谤等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等诸多因素来确定侵权与否。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该消费者虽为职业拍客,但所披露的信息未作捏造和虚假的陈述,不应认定为属于侵害商家名誉权或者商誉的一个侵权行为。相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拥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此次评测狗不理包子的那位博主,其实是在用自己的体验帮助其他消费者了解商品、作出选择。对于消费者的批评,狗不理王府井店选择报警处理,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热议之下,9月15日凌晨,狗不理集团发布了《狗不理集团解除与狗不理王府井店加盟方合作的声明》,声明中说王府井店只是一家加盟店,不是直营店,不代表集团的态度,同时解除了与王府井加盟店的合作。声明还提到,将会加强管理,重视消费者满意度、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近些年,有的老字号积极创新,争取到了新老消费者的认可,老而弥新;有的老字号却固步自封,不思进取,躺在先辈们创下的事业上坐吃山空;更糟糕的是,有的连守成都做不到。其实,越是老字号品牌,越应该爱惜“羽毛”。新一代消费者对国货有着强烈的情怀和兴趣。不止狗不理,每一家老字号都需要认识到,只有最好的品质、最佳的服务,才能撑起自己的品牌价值,不能只靠过往的辉煌忽悠消费者,更不可能靠报警来威胁消费者给好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09-22 14:1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