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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H标准分区H05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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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H标准分区H05-1-1/05、H05-1-2/05、H05-1-3/05、H05-1-4/05、H05-4/04(部分)、H05-1-5/05(部分)、H05-3/05(部分)地块土壤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汇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0年9月,重庆汇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该地块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时编制完成《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H标准分区H05-1-1/05、H05-1-2/05、H05-1-3/05、H05-1-4/05、H05-4/04(部分)、H05-1-5/05(部分)、H05-3/05(部分)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现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八一村、民乐村,占地面积约149922.6平方米(合224.9亩),规划地块包括:H05-1-1/05、H05-1-2/05、H05-1-3/05、H05-1-4/05、H05-4/04(部分)、H05-1-5/05(部分)、H05-3/05(部分),该地块主要由八一村、民乐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生产企业组成。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组团H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总体布局,本次调查地块H05-1-2/05、H05-1-3/05、H05-1-4/05和H05-3/05(部分)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G1、G3)、二类居住用地(R2、R22)和中小学用地(A33),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面积约62234.2平方米,共布设37个土壤采样点位;H05-1-1/05、H05-4/04(部分)和H05-1-5/05(部分)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B1、B2、S41、S42)、防护绿地(G2)和二类工业用地(M2),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面积约87688.4平方米,共布设44个土壤采样点位。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和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在调查地块共布设81个土壤点位(19个剖面样,62个表层样)1个地表水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07个,地表水样品1个。土壤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有机农药类、pH、锰、铬、钼、钒、锌、锑、钡、锡、硒、钴、水溶性氟化物、多氯联苯(总量)和石油烃;地表水监测因子包括:pH、铜、锌、砷、汞、镉、铅、六价铬、石油类、挥发酚。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部分样品中石油烃、钒、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或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即JQS-6石油烃含量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JQS-40-2、JQS-40-3石油烃含量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JQS-49-1钒、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含量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JQS-52-1苯并[a]芘含量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其余大部分样品监测因子含量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
地表水样品的检测结果表明:该水体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
本次调查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根据地块规划分别按照建设用地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用地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目前土壤质量不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其超标因子包括石油烃C10-C40、钒和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b]荧蒽、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
2020年9月
重庆建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老师 17764871833


IP属地:重庆1楼2020-09-30 14:5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