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号我老婆口头向他的主管提出要辞职,管理职不予理会,也不拿辞职申请单给你…总之就是不理会…又骗我老婆17号加班,说过来加班就给辞职申请单…结果17号工作一上午,又告知需要再做满30天才给辞职…10月16日本人已就此事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说不一定非得用他们内部的辞职申请,自己手写一份离职申请,给到他们亦或者以快递+回单得形式邮寄到合同地址法人即可…总之通知到即可…劳动者还在试用期3日后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可申请劳动仲裁…今天联合光电拒收了我寄出的离职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没关系,我通知到了…不予办理,咱们劳动仲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