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学吧 关注:49贴子:497

风光泉州五中肮脏丑陋的内幕

收藏回复

  • 222.77.70.*
泉州五中是名校,当家的领导不要脸,做出的事情不负责,仗势欺人不是人,书记杨永清校长洪立强这两人没有人性,违国法,乱党纪,他们所做的事情,现在想改也没有权力改了。不要脸的保卫科长梁子练贪污本分保安血汗钱,竟然被评为“教坛新秀”,实在是很讽刺...五中真的被这些坏蛋胡作非为了吗?歼人当道,坏人横行了吗?五中现在当家人真的不管不问了吗?得出的结论是,五中的脸皮不要了!五中负责人是负责什么的?爱惜名誉的五中人啊,应该快站出来申张正义了。



1楼2010-01-28 16:54回复
    楼主没证据就不要乱说,洪校长是很好的人!你现在要为你所说的每句话负责任,你的IP暴露了你。


    禁言 |2楼2010-01-28 21:29
    回复
      楼主,是真的吗?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6楼2011-08-19 20:21
      回复
        我就是当事人,一个农民工,现实很残酷,我无力与权势抗衡,可是他们太混蛋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没料到他们有文化、有地位…耍赖竟是一流!我当然有证据证明洪立强、杨永清、梁子练这些混蛋做的龌龊事!有谁能申张正义呢?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7楼2011-11-01 00:21
        回复
          有很多人都很清楚这事,都是无耐!那3个混蛋也不能代表5中,其实洪立强也有很可怜的一面,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8楼2011-11-01 00:27
          回复
            从发贴那天起,我就等他们反应了,真相定力,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厚黑学!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9楼2011-11-01 00:56
            回复
              也许洪确实表面很好,表面现象不一定都是真的,不要让虚伪的表面蒙上你的双眼,我有证据证明洪做了丧天良的事情!洪做了何事他自己清楚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0楼2011-11-02 10:36
              回复
                现今法制社会,这样发贴,学校为何不依法来追究发贴者责任呢?还是有何隐情?要思考!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1楼2011-11-02 12:32
                回复
                  学校为何不依法违权?难道另有隐情?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2楼2011-11-02 12:35
                  回复
                    其实很简单的事,学校找到当事人,问清什么事,如确有其事就公事公办,如果是造谣,就治他个诽谤!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3楼2011-11-03 08:20
                    回复
                      真没料到泉州五中尽然是这样!还会教育好学生吗?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4楼2011-11-05 10:37
                      回复
                        洪立强是个大混蛋.现在居然是校友总会的会长,真的不要脸,悲哀!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5楼2012-02-02 23:18
                        回复
                          人如果居室可以不要脸,也是很难的境界!也许只有这些在官场混的人才可以做到!五中啊!可悲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6楼2012-02-02 23:23
                          回复
                            洪立强是个不要脸、不讲理的混蛋东西,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7楼2012-03-01 22:32
                            回复
                              学校是不讲理的无赖学校,这是混蛋洪立强为学校捞的称号


                              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8楼2012-03-01 22: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