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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66-1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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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I标准分区I66-1-1、I66-1-2、I66-4-1、I66-4-2和I66-2(部分)地块土壤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重庆市大渡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重庆汇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0年9月,重庆汇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该地块的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时编制完成《I66-1-1、I66-1-2、I66-4-1、I66-4-2和I66-2(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本次调查范围包括I66-1-1、I66-1-2、I66-4-1、I66-4-2和I66-2(部分)地块,占地面积90514m2(约136亩)。地块内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厂(占地面积51393m2)、大渡口兴宵玻纤加工厂(占地面积约1100m2)、重庆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渡口分公司第六经营部(占地面积约2260m2)、重庆贵吉建材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3200m2,约有370m2未在调查范围内)4家企业。调查地块内生产企业总占地面积约57583m2,其余32931m2用地为民乐村村委会办公楼旁配套的体育文化广场、民房、农田、绿地和道路等。
重庆市大渡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提供的规划文件表明,I66-1-1(33820m2)和I66-4-1(28851m2)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I66-1-2地块(2673m2)规划为公园绿地,I66-4-2(5437m2)和I66-2(评估部分约2269m2)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除以上地块外的其余区域规划为道路(约17464m2)。因此,第一类用地面积约65344m2,第二类用地面积约25170m2。本次评估根据地块内采样点位置规划用地性质情况,分别按照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估。即除BXC-15、BXC-22~26、BXC-34、BXC-37、BXC-42、BXC-54、BXC-55共计11个采样点按照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估外,其余44个采样点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调查和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评估在地块内共布设55个土壤监测点位(15个剖面样,40个表层样),共采集土壤样品82个,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有机农药类、pH、可溶性氟化物、锌、钡、锂、硼、钼、石油烃(C10-C40)、丙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脂、多氯联苯(总量)、锰、总铬、钒。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所有采样点位的土壤pH值介于8.03~10.81之间。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汞、铜、镍、铅、镉、钒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铬、锰、钼、钡的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情况下的风险控制值;硼未检出;锂的检测值均低于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用地筛选值。BXC-24-3的六价铬、BXC-33的砷的检测值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部分样品氯仿、1,2-二氯乙烷、四氯化碳、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1,2,3-三氯丙烷、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胺、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BXC-16、BXC-17、BXC-18-1的苯并[a]芘,BXC-36的石油烃(C10-C40),BXC-40的氯仿和四氯化碳,BXC-41-1的1,2-二氯乙烷、1,2,3-三氯丙烷和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值均高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BXC-41-1的1,2,3-三氯丙烷的检测值甚至远高于第一类用地管制值。所有土壤样品水溶性氟化物的检测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情况下的风险控制值。送检土壤样品中未检出多氯联苯。调查地块内BXC-16、BXC-17、BXC-18-1的苯并[a]芘,BXC-33的砷,BXC-36的石油烃(C10-C40),BXC-40的氯仿和四氯化碳,BXC-41-1的1,2-二氯乙烷、1,2,3-三氯丙烷和石油烃(C10-C40)不能满足规划用地性质要求,超标点位均位于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范围内。
本次评估在地块内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厂F09线污水处理站和C3线污水处理站各布设1个废水采样点,共采集了2个废水样品。废水样品监测因子包括:pH、COD、氨氮、SS、氟化物、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辛脂、石油类。调查地块所采集的废水样品各监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也满足大渡口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的要求。该废水可以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I66-1-1、I66-1-2、I66-4-1、I66-4-2和I66-2(部分)地块的土壤质量不能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因此,需要进入详细调查阶段,通过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重庆市大渡口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20年9月
联系人,徐老师:13883253782


IP属地:重庆1楼2020-10-22 11: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