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召开的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1月20日起,“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实施。
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即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在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