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掉进了一个二手房买卖的泥沼,就像做了一场噩梦,经过近2年的官司,已心力交瘁,原本以为随着官司结束,噩梦该醒了,又可以回归到平静的生活,不料岁末将至,又被咬了一口。而且这口来到莫名其妙、猝不及防。想了很久,还是觉得应该把它写出来,以告诫其他人,希望他人能从我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在二手房购置过程中不仅要防买卖对方违约,更要防范中介挖坑,防火防盗防中介!
2018年重庆正值房价火爆上涨的时期,因改善住房需要,我打算在大学城购置一套住宅。2018年5月13日,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介绍了一套欧鹏泊雅湾的二手住房,当天因大泽置业约的房主王某迟迟不到,我们就准备去见另一中介(房友地产)介绍的房源,大泽置业的店长肖某某等四五位职员非常热情地极力挽留我们不走,看在他们做业务不易的份上,我们又等了半个小时,然而房主还是没到,我们就上车决定走了。在我们刚刚发动车子起步时,大泽置业的黄某冲到我们车子前说房主到了,央求我们务必和房主先见见,我们心软了下车又回到了大泽置业的门面里,就是这一心软,致使我们后来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在和房主王某商讨价格和付款方式的过程中,我们觉得此人不坦荡,难打交道,好几次提出算了不买了,大泽置业的人一面阻拦我们离开,一面把王某拉到外面谈话(谈话内容我们不知道),这样反复几次后终于达成以190万的价格买下建面117平方米的这个上叠房,这在当时也算是比较高的价格。当日我们付了50万元给王某,中介费1.9万元由我们承担,中介同意我们先付一万元,其余九千元待办理房产证交接完物业后再付。
合同是大泽置业提供的格式合同,由于我们是第一次购买二手房,没有经验,只想到了一些制约买卖双方违约的情况,万万没想到还需要防范中介!!!。由于疏于对大泽置业的防范,约束中介的条款我们完全没有仔细思考,在他们的格式合同中几乎没有对他们自己的约束,这也为后来发生的事情带来了隐患。
现在回头看,这个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不仅在合同中无限减小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而且也极不专业,在整个购房过程中,他们既不要求房主去房管部门打产调,也不要求房主配偶提供授权,这些后来都成为了房主违约的理由。
购房后刚刚一周,房主王某就打来电话要求涨价20万,我们自然不同意,要求房主退还我们付的50万元,哪知王某毫无信用,一分钱不退给我们,而且以他老婆不知情为由想要确认合同无效,同时偷偷委托其它中介再次销售该房。我们联系大泽置业,因为他们对房主情况调查不严导致交易出现纷争,要求他们出面协调,把我们付的50万元和1万元中介费立即退还给我们,均无效果,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诉诸法律,就这样扯皮到2019年9月法院开庭前,我们没有拿回已付51万的一分钱,房主王某依然在一房多卖,而且不见踪影,大泽置业依然开门做生意。一年多来我们心力绞竭,来回奔波于大学城和主城之间,先后在沙坪坝公安局虎溪派出所报案2次,参加江北区法院庭审1次、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1次,陈家桥法庭庭审2次,江北法院执行庭调解2次。我大半辈子都没有和司法机关打过交道,我还在想这1年来应该把所有的交道都打完了吧,然而还没完。众所周知,2018年尤其是下半年,重庆的房价一路攀升,由于王某不肯出售此房,我们在急切中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另外购置了一套房,这个纠纷让我们损失非常巨大!期间的心酸曲折难以言表。所幸法律还是公正的,经过几次法院开庭审理,判我们胜诉,我们终于拿回了房款,此时已到了2020年1月底,从2018年5月开始,历时一年零七个月。我们拿回房款已经非常心累了,已付的一万中介费我们也没有去找中介归还。可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2020年11月1日,我们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大泽置业状告我们还差其9000元的中介费!我们真的被气笑了。他们介绍的房子我没有买到,还由此造成了巨大的亏损,他们不仅没有起码的内疚之情,还要我支付他们全部中介费!更甚的是,在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并没有尽到的情况下已经收到了大部分费用却还不满足!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他们了!在陈家桥法庭开庭审理的是房主王某的老婆李某状告王某无权处置该房产,而大泽置业却袖手旁观,连我恳请他们出庭为我作证他们都不肯。
法院的判决书明确的写了中介费由违约方承担,但这个大泽置业知道房主王某不讲诚信,他们不去找王某,来找我们,他们认为诚信的人、讲道理的人就好欺负?我今天和大泽置业的法务罗某某联系了,他让我把钱付给他们,然后我再去找王某要,如意算盘打得真好,他明明知道王某是外地人,居无定所,又不讲诚信和道理,却出这样的馊主意,他们只管自己发财,完全不顾及客户遭受的损失,毫无职业操守,这就是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的生财之道。这个事情我决定要和他们官司打到底,也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希望帮助到更多的人。大家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记住:不要完全采用房产中介的格式合同,你是有权修改的。在修改的时候,除了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完善,而且要将居间合同中关于房产中介的条款删除,自行再重新约定,要在房屋权证办理、物业交接完成后支付中介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合同约定好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法院还是公平的。不然遇上不讲诚信的对家和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这样不负责任而且贪得无厌的房产中介的话,就要吃大亏了。
我想,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在重庆还有很多门店,应该不止我一个人遇上这种事情,欢迎大家讨论,曝光不良中介的挖坑手段。也恳请大家帮我支招,怎么对付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
后面,我会在这里持续更新案子的进展情况。#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2018年重庆正值房价火爆上涨的时期,因改善住房需要,我打算在大学城购置一套住宅。2018年5月13日,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介绍了一套欧鹏泊雅湾的二手住房,当天因大泽置业约的房主王某迟迟不到,我们就准备去见另一中介(房友地产)介绍的房源,大泽置业的店长肖某某等四五位职员非常热情地极力挽留我们不走,看在他们做业务不易的份上,我们又等了半个小时,然而房主还是没到,我们就上车决定走了。在我们刚刚发动车子起步时,大泽置业的黄某冲到我们车子前说房主到了,央求我们务必和房主先见见,我们心软了下车又回到了大泽置业的门面里,就是这一心软,致使我们后来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在和房主王某商讨价格和付款方式的过程中,我们觉得此人不坦荡,难打交道,好几次提出算了不买了,大泽置业的人一面阻拦我们离开,一面把王某拉到外面谈话(谈话内容我们不知道),这样反复几次后终于达成以190万的价格买下建面117平方米的这个上叠房,这在当时也算是比较高的价格。当日我们付了50万元给王某,中介费1.9万元由我们承担,中介同意我们先付一万元,其余九千元待办理房产证交接完物业后再付。
合同是大泽置业提供的格式合同,由于我们是第一次购买二手房,没有经验,只想到了一些制约买卖双方违约的情况,万万没想到还需要防范中介!!!。由于疏于对大泽置业的防范,约束中介的条款我们完全没有仔细思考,在他们的格式合同中几乎没有对他们自己的约束,这也为后来发生的事情带来了隐患。
现在回头看,这个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不仅在合同中无限减小了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而且也极不专业,在整个购房过程中,他们既不要求房主去房管部门打产调,也不要求房主配偶提供授权,这些后来都成为了房主违约的理由。
购房后刚刚一周,房主王某就打来电话要求涨价20万,我们自然不同意,要求房主退还我们付的50万元,哪知王某毫无信用,一分钱不退给我们,而且以他老婆不知情为由想要确认合同无效,同时偷偷委托其它中介再次销售该房。我们联系大泽置业,因为他们对房主情况调查不严导致交易出现纷争,要求他们出面协调,把我们付的50万元和1万元中介费立即退还给我们,均无效果,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诉诸法律,就这样扯皮到2019年9月法院开庭前,我们没有拿回已付51万的一分钱,房主王某依然在一房多卖,而且不见踪影,大泽置业依然开门做生意。一年多来我们心力绞竭,来回奔波于大学城和主城之间,先后在沙坪坝公安局虎溪派出所报案2次,参加江北区法院庭审1次、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庭审1次,陈家桥法庭庭审2次,江北法院执行庭调解2次。我大半辈子都没有和司法机关打过交道,我还在想这1年来应该把所有的交道都打完了吧,然而还没完。众所周知,2018年尤其是下半年,重庆的房价一路攀升,由于王某不肯出售此房,我们在急切中只能以更高的价格另外购置了一套房,这个纠纷让我们损失非常巨大!期间的心酸曲折难以言表。所幸法律还是公正的,经过几次法院开庭审理,判我们胜诉,我们终于拿回了房款,此时已到了2020年1月底,从2018年5月开始,历时一年零七个月。我们拿回房款已经非常心累了,已付的一万中介费我们也没有去找中介归还。可是,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2020年11月1日,我们收到了法院的通知,大泽置业状告我们还差其9000元的中介费!我们真的被气笑了。他们介绍的房子我没有买到,还由此造成了巨大的亏损,他们不仅没有起码的内疚之情,还要我支付他们全部中介费!更甚的是,在他们的义务和责任并没有尽到的情况下已经收到了大部分费用却还不满足!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他们了!在陈家桥法庭开庭审理的是房主王某的老婆李某状告王某无权处置该房产,而大泽置业却袖手旁观,连我恳请他们出庭为我作证他们都不肯。
法院的判决书明确的写了中介费由违约方承担,但这个大泽置业知道房主王某不讲诚信,他们不去找王某,来找我们,他们认为诚信的人、讲道理的人就好欺负?我今天和大泽置业的法务罗某某联系了,他让我把钱付给他们,然后我再去找王某要,如意算盘打得真好,他明明知道王某是外地人,居无定所,又不讲诚信和道理,却出这样的馊主意,他们只管自己发财,完全不顾及客户遭受的损失,毫无职业操守,这就是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的生财之道。这个事情我决定要和他们官司打到底,也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希望帮助到更多的人。大家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一定要记住:不要完全采用房产中介的格式合同,你是有权修改的。在修改的时候,除了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完善,而且要将居间合同中关于房产中介的条款删除,自行再重新约定,要在房屋权证办理、物业交接完成后支付中介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合同约定好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法院还是公平的。不然遇上不讲诚信的对家和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这样不负责任而且贪得无厌的房产中介的话,就要吃大亏了。
我想,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在重庆还有很多门店,应该不止我一个人遇上这种事情,欢迎大家讨论,曝光不良中介的挖坑手段。也恳请大家帮我支招,怎么对付重庆市大泽置业代理公司。
后面,我会在这里持续更新案子的进展情况。#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