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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天讨也,天以是而齐乱民,不得已而为一日之用尔,非常用以为治之具也。
        人君奉天道以出治,所以为治者德也,刑非所先也,民有不齐者,不得已而用刑以治之,姑以为一日齐民之用也,所以为治者不颛颛在是也。
        典狱之官必当敬逆天之命以奉承乎君,过之当宥者则承天之命以宥之,不当宥者君虽宥之不宥也,过之当辟者则奉天之命以辟之,不当辟者君虽辟之不辟也。
       所以然者,守君之法所以奉君也,顺天之理所以敬天也,奉君之法而不奉君之意,则是能敬迎天命矣。所以敬迎天命者,敬五刑以成三德而已矣,敬五刑以为一日之用,成三德以立万世之则,刑用而即已,德立而无穷。所以为国家之庆者容有既乎,兆民以之而永赖,国祚由是而延长,三代有道之长用此道也。秦人恃刑罚以为一世之用,卒之流毒海内,二世即亡,岂非永鉴哉?



1楼2010-02-04 15:05回复
    回复:2楼
    本来就是,别惊讶。
    还多呢


    4楼2010-02-0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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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刑,凶器也,而谓之祥者,刑期无刑,民协于中,其祥莫大焉。及,逮也。汉世诏狱所逮有至数万人者,审度其所当逮者而后可逮之也。曰何、曰非,问答以发其意,以明三者之决不可不尽心也。"
      而古人谓之祥刑者,盖除去不善以安夫善,使天下之不善者有所畏而全其命,天下之善者有所恃而安其身,其为器也固若不祥,而其意则至善大祥之所在也。苟用人而不择,用刑而不敬,逮人而妄及非辜,其为不祥之器也宜哉。
      这一点是要批判的,把刑的使用寄托在人身上,而没有通过制度来规范,这就造成了权力滥用为祸天下的可能。


      5楼2010-02-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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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人恶法毁灭了三代文明和百家思想,害死了整个中国绝大多数人口,难道不是事实么。
        秦人恶法是我国历史上为祸最大的东西,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7楼2010-02-0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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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汉的迭代死了多少人,你去查下通典就知道了,


          10楼2010-02-0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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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70.89.*
            恐怕差不多,秦国统一的时候,人口估计在千万人左右,但是在汉高祖统一的时候,能拿武器的成年男人只有几十万人,


            12楼2010-02-0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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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也有奴隶起义,农民起义。
              只不过西方基本上没有中国这么频繁的大规模农民起义的而已。


              15楼2010-02-04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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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69.143.*
                罗马时代有过奴隶起义,著名的斯巴达克斯,是我忽略了,


                16楼2010-02-0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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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笑


                  20楼2010-02-0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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