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举办“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高校范围为全省省属本科高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接收院校”)。独立学院的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2020年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由原来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扩大到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排名前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
2020年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由原来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扩大到可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4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排名前4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