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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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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十年》 

序 
我不是个天生叙述的胚子,和我接触过的编辑都说我的文路太乱,事实上,我就是个头脑简单的动物。 
而我所想叙述的这十年,像一盆长坏了的盆景,枝叶繁茂,让人头疼。 
到最后,我选择从头说起,这样可以避免叙述过程中我漏掉什么,这残酷的十年,这疯狂的十年,没有什么容许忽略。 

一 
一九九四年,我十六岁,唇红齿白,明眸善睐。 
李小均十六岁,单眼皮高鼻梁,细长手指薄凉唇。 
他比我小三个月三星期加三天。 
命书上说女人比男人大三年,或者三个月,他们注定纠缠。这是十年后我看到的句子,惊悚。 

李小均是典型的书呆子,沉默寡言,木讷迟钝,容貌冰凉。之后我没见到过一个男人的容貌可以用冰凉来形容。 

他是我的同桌,我的课桌靠墙,贴着窗户,每次下课,我都要等李小均离开座位,我才能出去,他个子大,我从他身后过去总不免蹭到他,这是我的难言之隐。十六岁的少女,不愿意和无关异性有任何身体接触。 

偏偏李小均是个不爱运动的男孩,除了去厕所和课间操,他都趴在课桌上写写画画,他捣腾数学问题的执着劲令人生厌。他最爱和他前面的同学在课间下象棋。而我讨厌一切棋类游戏。我不好意思一次次和李小均说你让我出去一下,我便趴在窗台上看隔壁班的同学在走廊上来来去去,时不时和其他同学透过窗户栏杆探监一样聊两句。 

因为是同桌,几乎所有活动都是我和李小均一组,这让十六岁的我极其愤怒。 
李小均的手白得像小姑娘的手,劳动课根本不能当男孩使,打扫卫生时,往往是我扫了六组地,他才扫了2组,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老师给我调整座位。 
那时,男生女生是不能多说话的,否则就有早恋传言漫天飞舞。 
我和李小均没有传言。因为我们很少说话。 
我看不起他的木讷笨拙。 
他弄不懂我的多愁善感。 
高中第一年,我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李小均,让一下。他会举着棋子说:恩,好。 

极度无聊的时候,我也会看他们下棋。看不懂时我会冷不丁问一句:那象为什么要斜着走?那马为什么要不能直着走? 
李小均的对手老笑我弱智,我翻着白眼说:我不懂还不可以问呐? 
李小均总是很耐心的给我讲解。渐渐懂得原来象棋这么好玩。 
渐渐的,李小均的对手换成了我,下课铃声一响,李小均就从课桌里摸出象棋凑到我耳边说:杀一盘吧。 
我当时对象棋的着迷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我记忆中,高中三年,大概有一年的课余时间我都是争分夺秒的和李小均下象棋。 

一个故事的兴起毫无预兆,我和李小均,十六的年纪,有纯真的梦想,他想成为国际象棋大师,我想成为知名作家。 
我们的爱好本来毫无交集,到最后我被拖进他的世界,迷上象棋,文学梦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这就造成了我今天叙述的艰难。 

我没有要求老师换座位,我和李小均的同桌关系居然维持了两年,我们的班主任是个呆板的老头儿,他居然两年没有调整过我的座位。 

我和李小均,仍然没有传言——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要争分夺秒的下棋,所以每天中午打饭和打扫卫生往往矛盾,如果我们一起打扫卫生,等到去打饭肯定要排队,所以最后我和李小均约定,饭由他打,我甚至把所有饭票都交给了他,让他为我分配。而我负责打扫卫生值日,甚至写作业,我练就一手好字,而且模仿李小均的字体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我们各自完成自己的工作只需要15分钟,然后开始摆阵杀将起来。 
那时,仿佛永远不会疲倦。 

故事开始时往往没有预料到走向。就像我和李小均,纯粹的棋友关系,却也被传言成了情侣。 
谁让李小均端着我的饭盒呢?谁让我和李小均的作业错误都一样呢?谁让我们头碰着头一呆就是一中午呢? 

我和李小均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 
我盯着脚尖,听着老师语重心长,听着李小均脸红脖子粗的和老师争辩,头晕目眩,感觉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有飘的感觉。 



1楼2005-12-12 22:28回复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李小均为我过完二十一岁生日,然后在广州站告诉我,我们不合适,我们非要把彼此伤到体无完肤不可。 
    我没说话,眼神淡定的看着李小均,这一幕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将我惊醒,今天终于成为现实,成为我摸得着的无助和痛苦。 
    当时李小均肩头背着我的行李,手里提着给我买的一大兜水果。 
    我突然觉得可笑,李小均一直到现在还在像个骆驼一样为我做着男朋友的份内之事,可他怎么可以将分手说出口,他起码应该态度恶劣一点,表情决绝一点,可他温柔的看着我,疼惜的看着我,一副比我还痛苦的逼样儿。我终于没忍住,我笑了,笑到捂着肚子打滚。 
    李小均将行李放在地上,说了一句:沈瑶,你别再这样了,我已经看累了。 


    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 
    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 
    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 
    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在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6楼2005-12-12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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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240.22.*
      这个故事太感人!!!!!!!!!!!!!


      12楼2005-12-13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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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爱情是一回事,婚姻是另外一回事


        13楼2005-12-1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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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情的力量大到惊人!


          14楼2005-12-1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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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的老故事
            看来我觉得心底苍凉
            却没得半滴眼泪
            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叫沈瑶
            也许你不会看见7年之后
            有人在这回复你的故事
            可是
            遥远的
            送你一句,珍重。


            15楼2012-06-06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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