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相信很多企业,尤其是食品企业、商超和电商都非常熟悉,因为他们的“维权”行为,让这些企业疲于应付、苦不堪言。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对不法商家起到了震慑作用。在一片议论声中,他们早已挣得盆满钵满。
职业打假人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
职业打假人是指具有一定行业和法律知识,批量购买瑕疵产品,进而通过和解、投诉、诉讼等途径牟取数倍赔偿,并以此为业的群体。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职业打假人已经从个别大城市的个别人,发展到遍布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的数量庞大的群体。有些已经组建了职业打假团队,甚至专门的职业打假公司(不过对外仍以团队成员或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开展活动)。
京就有一家职业打假公司,三十余人的办公室里个个非常忙碌,墙壁的黑板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工作日程、开庭日期等信息,俨然一家规范化运营的企业。
职业打假人还形成了师徒制。由于几乎没什么准入门槛,那些尝到甜头的职业打假人往往会带领亲戚朋友“共同致富”,同时,他们还通过QQ等途径招揽新成员,在收取部分“学费”后进行师徒制教学。
职业打假人是如何运作的?
第一步,寻找问题或制造问题。
主要途径是逛超市、浏览网购平台,发现食品标签、网页宣传的可乘之机;或者通过全国范围内职业打假人的信息共享而获取问题,比如张三在北京投诉费列罗巧克力名称问题成功获利了,李四王五赵六在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沈阳如法炮制即可。
二步,向商家索赔。
在完成购买一定数量的相关食品并获取购物小票和发票后,职业打假人往往会主动和商超或其供应商(生产商、进口代理商)联系,索取货值金额数倍的赔偿,商家不赔偿就如何如何。很多供应商迫于商超压力,或者希望息事宁人,而选择赔偿。
第三步,举报、投诉和复议。
这一步主要是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来索赔。他们熟谙行政机关害怕麻烦、害怕风险、害怕败诉的心理,通过反复申请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和复议等方式,让行政机关烦不胜烦。
行政机关对他们又烦又怕,很多时候为了快速、无风险结案,往往会给商超或食品企业施压,要求商家与职业打假人和解,而很多时候,商家出于对行政权的敬畏只能被迫和解。
过第三步,职业打假人可以达成两个目的,一是和解结案,那么可以赚钱回家了;二是搜集证据,为下一步的民事诉讼作准备,通过判决获取10倍赔偿、3倍赔偿。
第四步,民事诉讼。
如果在投诉举报期间未能实现和解,那么职业打假人会结合投诉举报期间获取的处罚决定等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的行为给予肯定,这一定程度上鼓励和支持了该群体的发展壮大。
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甚至同一法官在不同阶段对同一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比如前几年职业打假人热炒的Almonds能否翻译成杏仁的问题,比如标签瑕疵是否能等同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各地判决五花八门、精彩纷呈。
职业打假人专门打假吗?NO!
很多专家或媒体在谈到职业打假人时,往往认为在假货横行、食品安全祸国殃民的当下,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存在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不可否认,通过职业打假行为,促进了一些企业的规范、合法经营。
但是,前述价值和意义确立的前提是职业打假人在牟取经济利益的同时,真的是在打假!什么是假?简单的说,主要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恰恰是职业打假人很少关注和涉及的。
职业打假人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
职业打假人是指具有一定行业和法律知识,批量购买瑕疵产品,进而通过和解、投诉、诉讼等途径牟取数倍赔偿,并以此为业的群体。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职业打假人已经从个别大城市的个别人,发展到遍布大多数一二线城市的数量庞大的群体。有些已经组建了职业打假团队,甚至专门的职业打假公司(不过对外仍以团队成员或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开展活动)。
京就有一家职业打假公司,三十余人的办公室里个个非常忙碌,墙壁的黑板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工作日程、开庭日期等信息,俨然一家规范化运营的企业。
职业打假人还形成了师徒制。由于几乎没什么准入门槛,那些尝到甜头的职业打假人往往会带领亲戚朋友“共同致富”,同时,他们还通过QQ等途径招揽新成员,在收取部分“学费”后进行师徒制教学。
职业打假人是如何运作的?
第一步,寻找问题或制造问题。
主要途径是逛超市、浏览网购平台,发现食品标签、网页宣传的可乘之机;或者通过全国范围内职业打假人的信息共享而获取问题,比如张三在北京投诉费列罗巧克力名称问题成功获利了,李四王五赵六在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沈阳如法炮制即可。
二步,向商家索赔。
在完成购买一定数量的相关食品并获取购物小票和发票后,职业打假人往往会主动和商超或其供应商(生产商、进口代理商)联系,索取货值金额数倍的赔偿,商家不赔偿就如何如何。很多供应商迫于商超压力,或者希望息事宁人,而选择赔偿。
第三步,举报、投诉和复议。
这一步主要是借助行政机关的力量来索赔。他们熟谙行政机关害怕麻烦、害怕风险、害怕败诉的心理,通过反复申请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和复议等方式,让行政机关烦不胜烦。
行政机关对他们又烦又怕,很多时候为了快速、无风险结案,往往会给商超或食品企业施压,要求商家与职业打假人和解,而很多时候,商家出于对行政权的敬畏只能被迫和解。
过第三步,职业打假人可以达成两个目的,一是和解结案,那么可以赚钱回家了;二是搜集证据,为下一步的民事诉讼作准备,通过判决获取10倍赔偿、3倍赔偿。
第四步,民事诉讼。
如果在投诉举报期间未能实现和解,那么职业打假人会结合投诉举报期间获取的处罚决定等材料提起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知假买假”的行为给予肯定,这一定程度上鼓励和支持了该群体的发展壮大。
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甚至同一法官在不同阶段对同一问题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比如前几年职业打假人热炒的Almonds能否翻译成杏仁的问题,比如标签瑕疵是否能等同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各地判决五花八门、精彩纷呈。
职业打假人专门打假吗?NO!
很多专家或媒体在谈到职业打假人时,往往认为在假货横行、食品安全祸国殃民的当下,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存在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不可否认,通过职业打假行为,促进了一些企业的规范、合法经营。
但是,前述价值和意义确立的前提是职业打假人在牟取经济利益的同时,真的是在打假!什么是假?简单的说,主要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恰恰是职业打假人很少关注和涉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