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意义(鲍鹏山)
诗不是语言的艺术,无法通过玩弄文字技巧来实现一首诗。
诗是神的眼波,在向我们暗示彼岸的存在,可我们不是熟视无睹就是误解。
我们通过散文的逻辑语言,绞尽脑汁地走向存在,但这只能是一种枉然,因为语言本身缺乏这种穿透力。
而诗则是这样:它不是靠语言走向存在,而是通过对语言的开放甚至放弃,让存在走进语言。这一点正好戳穿了语言:语言不是意义的给予者,而是意义的接受者。它更不是意义本身,而只是意义的隐喻。
诗就是语言的隐喻形式。它超越了语言的局限。语言的局限在于其是线性的且必须是连贯的互相承接的。而世界的本来面目则是非线性排列的。线性推理的语言当然不可能描述色相万千混沌一团的世界本相。
诗甚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学。它与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的差异决不仅是语言形式上的不同。
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的本质在于:它们是人学。它们是研究人及其社会的。其要求是建立“典型”,使我们了解这个现实的世界,对这个世界或恐惧憎恶或怜悯热爱。
而诗则通过独特的领悟方式来指引我们进入它建立的“意境”,由此使我们超脱被局限的时空。
诗与一般文学样式的区别在于,小说、戏剧等文学样式乃是让我们认识世界并改造世界;而诗则不但不认识不改造这个世界,它的最终目的或使命乃是使人逃逸这个语言的世界。
因为这个被语言所控制,充满语言暴行的世界不可能通过人——这个用语言来思维的“芦苇”(帕斯卡尔的比喻)来加以改造。因为,人本身,由于其对语言的无所逃避的依赖,早已成了语言的奴隶。
由此,一首诗的实现与写小说戏剧等是不同的,一部小说或戏剧的创作必须研究社会接触人群。在写作时,世界万象都在眼前重演。而看小说戏剧等则不过是让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之外,再过另一种环境下的生活——我们往往受到双重的煎熬。
但诗,则是发生在最孤独、最个性的时刻,此时我们只能听到自己内心汹涌的潮动,我们的快乐不是来自大千世界的重现,而是人间社会完全消隐之后出现的存在本象,我们在独自一人领受了这种深藏的本象后,感到自己无比的寂寞但充满无法言喻的欢欣。
——一言以蔽之,一般文学的创作或欣赏都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诗之实现及欣赏乃是发生在心灵与存在的默然晤对之中。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9cc8850100gok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