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奖的缘起
关于金曲奖的缘起,有两种说法:
1970年,今是有限公司与歌林股份有限公司音乐出版部(现在为歌林天龙音乐)合作制播《金曲奖》节目,于中国电视公司播出,播出期间长达18个月。这个节目是由「神秘女郎(始终戴着面纱而未露面,故名)」洪小乔主持,以「鼓励国内创作歌曲」为主旨,由作曲者、作词者自由投稿,再邀歌星发表及演唱,并由观众票选优良歌曲,在当时造成相当大的轰动。票选出来的优良歌曲,由歌林音乐出版部聘请歌星共同演唱,录制成为一系列的唱片。
金曲奖源起于1986年时行政院新闻局广电处推广的『好歌大家唱』活动,目的为征选优良词曲创作来激励台湾音乐市场与音乐人,获传播媒体广泛报导与社会热烈回响。
1991年的第一届金曲奖,可说是新闻局从民国七十五年开始举办之第一~三届「好歌大家唱」的扩大。「好歌大家唱」采征选优良词曲与作者的方式进行,外界反应还不错。第三届以后适逢电视台与艺人采新的合约关系,歌星成为不签约的对象;电视台遂苦于找寻每年一度的金钟奖提报人选,乃有业者倡议废除男女歌唱演员奖项,又因出版业有个金鼎奖包含了唱片奖项,七十七年起金钟奖便删去男女歌唱演员奖。由于前七届「金曲奖」是为流行音乐所设立之奖励活动,经行政院新闻局多次检讨与改进,为使金曲奖成为国内音乐奖项的唯一与最高荣誉,并避免人力财力之重复浪费,自第八届(1998)起将「唱片金鼎奖」与「金曲奖」二种活动合并办理,重新设计奖项,除保留原有流行音乐外,并涵括了古典音乐、民族乐曲、地方戏剧、民族曲艺、口语说讲及儿童乐曲等,并且首次接受世界华人作品及大陆地区作品之参赛,并将个人奖部份区分为「流行音乐类」及「非流行音乐类」。
为使「金曲奖」发展成为国际性音乐活动,行政院新闻局修订第九届(1998年)「金曲奖奖励办法」,取消参选者国籍或地区之限制,只要作品系于台湾地区首次发行者均可报名参选,并增设奖金,「出版奖」各奖项得奖者,颁发新台币壹拾伍万元,「个人奖」各奖项得奖者,颁发新台币壹拾万元,使该奖更具实质之奖励意义。
关于金曲奖的缘起,有两种说法:
1970年,今是有限公司与歌林股份有限公司音乐出版部(现在为歌林天龙音乐)合作制播《金曲奖》节目,于中国电视公司播出,播出期间长达18个月。这个节目是由「神秘女郎(始终戴着面纱而未露面,故名)」洪小乔主持,以「鼓励国内创作歌曲」为主旨,由作曲者、作词者自由投稿,再邀歌星发表及演唱,并由观众票选优良歌曲,在当时造成相当大的轰动。票选出来的优良歌曲,由歌林音乐出版部聘请歌星共同演唱,录制成为一系列的唱片。
金曲奖源起于1986年时行政院新闻局广电处推广的『好歌大家唱』活动,目的为征选优良词曲创作来激励台湾音乐市场与音乐人,获传播媒体广泛报导与社会热烈回响。
1991年的第一届金曲奖,可说是新闻局从民国七十五年开始举办之第一~三届「好歌大家唱」的扩大。「好歌大家唱」采征选优良词曲与作者的方式进行,外界反应还不错。第三届以后适逢电视台与艺人采新的合约关系,歌星成为不签约的对象;电视台遂苦于找寻每年一度的金钟奖提报人选,乃有业者倡议废除男女歌唱演员奖项,又因出版业有个金鼎奖包含了唱片奖项,七十七年起金钟奖便删去男女歌唱演员奖。由于前七届「金曲奖」是为流行音乐所设立之奖励活动,经行政院新闻局多次检讨与改进,为使金曲奖成为国内音乐奖项的唯一与最高荣誉,并避免人力财力之重复浪费,自第八届(1998)起将「唱片金鼎奖」与「金曲奖」二种活动合并办理,重新设计奖项,除保留原有流行音乐外,并涵括了古典音乐、民族乐曲、地方戏剧、民族曲艺、口语说讲及儿童乐曲等,并且首次接受世界华人作品及大陆地区作品之参赛,并将个人奖部份区分为「流行音乐类」及「非流行音乐类」。
为使「金曲奖」发展成为国际性音乐活动,行政院新闻局修订第九届(1998年)「金曲奖奖励办法」,取消参选者国籍或地区之限制,只要作品系于台湾地区首次发行者均可报名参选,并增设奖金,「出版奖」各奖项得奖者,颁发新台币壹拾伍万元,「个人奖」各奖项得奖者,颁发新台币壹拾万元,使该奖更具实质之奖励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