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5 16:34:23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韩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和规范全省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认真研究提出本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意见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主动请示汇报,加强与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及时规范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机构名称,保证刑事执法的统一性、严肃性,为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通知》强调,全省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政法专项编制资源,依法配齐配强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各地要建立职业准入门槛,选拔招录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符合工作需要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在县区的实际,大力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功能,为切实承担好执法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矫正是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通知》的下发,有利于彻底解决社区矫正机构执法的主体地位问题和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实现社区矫正机构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健康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韩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和规范全省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执法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认真研究提出本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置意见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主动请示汇报,加强与编制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及时规范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机构名称,保证刑事执法的统一性、严肃性,为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通知》强调,全省市县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政法专项编制资源,依法配齐配强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各地要建立职业准入门槛,选拔招录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符合工作需要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在县区的实际,大力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夯实执法基础、强化执法功能,为切实承担好执法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
社区矫正是贯彻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通知》的下发,有利于彻底解决社区矫正机构执法的主体地位问题和工作力量薄弱问题,实现社区矫正机构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