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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5岁小孩耽误治疗致死亡,白衣天使形象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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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医护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其职责;用科学的方法治病救人,一切为了病人,和患者一起战胜疾患、痛苦,是其使命。在大家的心目中,医护人员有着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良好形象。可这些点在我女儿的事件中并未看到,看到的是有医护人员不负责责,对面生命毫无人情味,导致我女儿错过救治时间,失去生命,才只有6岁啊!
事件回顾
11月初,女儿因肺炎到儿童医院诊治,经治疗后病情好转可以出院,为了让女儿得更好照看,提前联系了无锡安民康复医院,且将小孩的情况告知了院方。于21日由急救转运车将小孩送到无锡安民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14:05分出发,14点40到无锡安民康复医院,车上小孩情况稳定,刚病房急救车的师傅就嘱咐先看下小孩,该院陶医生和护士帮我女儿接上呼吸机和心电仪,然后做了吸痰,但经过处理后,小孩心率很高,有170几,他看了一下,然后就说等会指标自己下来的,就带护士走了。
后在与孩子说话事发现小孩心率不大对劲,立刻去喊护士,结果喊了几次都无人理,也无人来查看小孩的情况,直至15点50分钟左右床位王医生过来,听了下小孩的肺,然后说:“肺不太好,去交钱办住院。”我说:“小孩现在还不稳定,你找技术好的来给看看,等小孩稳定下来了,我再去办住院。”然后王医生说:“你不办住院,我无法开医嘱,也无法让人过来吸及后续治疗。由于很担心小孩,我还是先去办了住院,没想到的是,等我在办的时候,婆婆就跟我说孩子脸色发白,状态很不好,旁边也没一个医护人员,再等我回到孩子身边时,孩子已经处于昏迷。
见此状况,在我强烈要求院方找个技术精湛的医生来对孩子进行抢救的情况下,院方的医生才陆陆续续过来进行抢救,抢救期间,医护人员很我说了好几次停止抢救,但都未同意。直到6点20分左右王主任拿了份病危通知书给我签(这就是出院小结中所谓的家属拒签),到19点左右我们进到病房时,小孩身体已经冰凉了。孩子最终还是没能留住生命,对于院方此次的施救,我们提出质疑,为何在我们发现孩子不对劲时就去喊了医护人员,结果都没反应?现在小孩都没了,却让签病危通知书。这是由于院方的失责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
可气的是,明明是院方的失责,对待患者的抢救毫不重视,在脆弱的生命面前抢救必须分秒必争,而院方却耽误了抢救世间,导致小孩无辜丧命,家属悲痛欲绝,本指望治好病,没想到病没治好命都没了!为求说法,我们找到院方理论,当天没给答复,结果第二天等来的竟是出院小结(附资料如下),对于他们的失误没有一点愧疚之意!太寒心了!

蓝色标线部分就是院方的推脱之词,入院时小孩意识清醒,还能玩小玩具。入院后院方未立即与患者家属沟通,未将患儿的病情及风险告知家属。由于医院的不负责,才导致小孩的死亡,出了这样的失误,结果就以一张“出院小结”了事,我们难以接受,这就是所谓的交代?请问院方医德何在?
据相关规定了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即可推定医疗单位有过错。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怠于实施相应医疗措施造成损害的,患者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按照国家的赔付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14万,加前期治疗费24万左右(前期儿童医院费用全部自费),再加精神损失费。因为女儿有基础病,我们提出了20万元的赔偿,院方一直说他们没有责任,出于仁义赔偿1万元。这是何道理,出了这样的事,院方不找自身原因,还反过来说小孩去世是因为很严重的基础病,就算住进医院,医院患者多,不可能盯着你家的小孩,如此违背良心的话竟从一个治病救人的医护人员口中说出来的,都说医者父母心,请问体现在哪里?
对于孩子的基础病,在转进来该院之前就有沟通过,是确定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转进来的,现在孩子命没了,又以这个理由来推卸责任,把孩子的死因全推到这上面,试问良心何在,道德何在,职业操守又何在?恳请,相关单位严查院方部分失责医护人员,还我逝去的小孩一个公道!


1楼2021-01-08 15: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