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发开车,撞死了老叶家的母猪,小聂说,是猪撞的车,老叶说,是车撞了猪,按60块钱一斤,应该赔他20600元,俩人拉拉扯扯进了法院的门。
聂德发一算,说老叶你这算法不对,就是按60块一钱,你那猪也只有260斤,最多只有15600块。老叶说:我那母猪肚子里还有10只小猪仔,算你5000块钱,真是便宜了你。
老叶和小聂先是去了交警队,小聂一提猪撞了车,交警就阻止小聂再说下去:别说了,要不然猪主人还得要赔更多的钱。交警给他俩下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小聂应负主要责任,老叶(老叶家的猪)负次要责任,老叶据此,提起诉讼,要求小聂赔偿失去母猪的损失。
道路交通中,车辆与动物相撞是常常见到的事情,在这类事故中,到底应该如何确定责任,分清是非呢?
(案例来源:云南临沧中级法院)
【@法网人生 】
1、有一种看法认为,道路交通法中,明确说明了交通事故应当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或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而不包含动物,所以车辆与动物之间的相撞,不算交通事故,应当算是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的纠纷,比如小聂撞猪的事故,就应该按照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进行责任划分。
2、但是,在这个案子中,交警认为,由于小聂采取避让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左侧与道路上行走的猪相撞,造成老叶家母猪当场死亡,并且,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聂在此事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老叶负次要责任。事故后,由聂德发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损失限额里赔偿了2000元。
3、小聂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认定交通事故和责任的证据,不是进行民事责任划分的证据。交警在处理事故时,没有了解老叶的猪突然横穿马路,猪为什么会出现在马路上,进行客观合理的分析,“由于采取避让措施不当”是交警的主观认定。事发时,是因为猪乱跑,先是横穿马路,再反向奔跑撞向面包车,是猪主动撞的面包车,与正在减速的车辆产生很大的冲击力,才致母猪死亡。
4、法院坚持认为,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已经分清了责任,小聂负主要责任,而老叶作为动物饲养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负次要责任。另外,老叶说母猪怀有10个猪仔,没有证据证实,按照市场价格每斤60元,也明显过高,法院酌定为每斤40元,认定母猪价值为10400元,保险公司已经赔付2000元,因此,老叶的损失为8400元,由小聂赔偿70%,即5880元。
5、聂德发对这个判决很是不满,自己的车被撞坏了不说,还要赔偿老叶的母猪钱。有网友给小聂支招说,小聂应该以饲养动物侵权损害责任起诉老叶,理由是,母猪根本不是道路交通的参与人,更没有理由走到事发的公路上,老叶作为母猪的饲养人,疏于管理,放任母猪的行为,造成小聂的车辆损坏,老叶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也有网友说,从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开始就不对,老叶是当地人,小聂是外地人,交警就是有偏袒,既然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事故,机动车都没有责任,而母猪横穿马路,小聂也应该没有责任。
亲爱的网友,您认为本案到底应该算是车撞猪呢?还是猪撞树呢?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道理?您也给支支招,小聂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我们评论区里聊聊。【图片】
聂德发一算,说老叶你这算法不对,就是按60块一钱,你那猪也只有260斤,最多只有15600块。老叶说:我那母猪肚子里还有10只小猪仔,算你5000块钱,真是便宜了你。
老叶和小聂先是去了交警队,小聂一提猪撞了车,交警就阻止小聂再说下去:别说了,要不然猪主人还得要赔更多的钱。交警给他俩下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小聂应负主要责任,老叶(老叶家的猪)负次要责任,老叶据此,提起诉讼,要求小聂赔偿失去母猪的损失。
道路交通中,车辆与动物相撞是常常见到的事情,在这类事故中,到底应该如何确定责任,分清是非呢?
(案例来源:云南临沧中级法院)
【@法网人生 】
1、有一种看法认为,道路交通法中,明确说明了交通事故应当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或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而不包含动物,所以车辆与动物之间的相撞,不算交通事故,应当算是侵权责任损害赔偿的纠纷,比如小聂撞猪的事故,就应该按照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进行责任划分。
2、但是,在这个案子中,交警认为,由于小聂采取避让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左侧与道路上行走的猪相撞,造成老叶家母猪当场死亡,并且,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聂在此事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老叶负次要责任。事故后,由聂德发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损失限额里赔偿了2000元。
3、小聂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认定交通事故和责任的证据,不是进行民事责任划分的证据。交警在处理事故时,没有了解老叶的猪突然横穿马路,猪为什么会出现在马路上,进行客观合理的分析,“由于采取避让措施不当”是交警的主观认定。事发时,是因为猪乱跑,先是横穿马路,再反向奔跑撞向面包车,是猪主动撞的面包车,与正在减速的车辆产生很大的冲击力,才致母猪死亡。
4、法院坚持认为,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已经分清了责任,小聂负主要责任,而老叶作为动物饲养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负次要责任。另外,老叶说母猪怀有10个猪仔,没有证据证实,按照市场价格每斤60元,也明显过高,法院酌定为每斤40元,认定母猪价值为10400元,保险公司已经赔付2000元,因此,老叶的损失为8400元,由小聂赔偿70%,即5880元。
5、聂德发对这个判决很是不满,自己的车被撞坏了不说,还要赔偿老叶的母猪钱。有网友给小聂支招说,小聂应该以饲养动物侵权损害责任起诉老叶,理由是,母猪根本不是道路交通的参与人,更没有理由走到事发的公路上,老叶作为母猪的饲养人,疏于管理,放任母猪的行为,造成小聂的车辆损坏,老叶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也有网友说,从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开始就不对,老叶是当地人,小聂是外地人,交警就是有偏袒,既然行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事故,机动车都没有责任,而母猪横穿马路,小聂也应该没有责任。
亲爱的网友,您认为本案到底应该算是车撞猪呢?还是猪撞树呢?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道理?您也给支支招,小聂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我们评论区里聊聊。【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