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渝返渝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能够提供阴性证明的,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返乡人员,在居住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
(四)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接受定期核酸检测。
(二)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能够提供阴性证明的,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返乡人员,在居住地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
(四)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接受定期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