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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杭文化影视IP版权助推企业品宣 如何规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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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IP版权助推企业品宣 如何规避侵权? 问答小集锦
曼杭曼杭文化2020-12-23

品牌方按要求使用影视版权素材,就是合理合规的,前提是授权方或委托授权方必须为该影片可官方查证出品方、发行方、投资方等真正拥有版权的主体单位(注:1、查证方式为影片百度百科、出品方官方网站或版权库、影片投资合同等; 2、市场上以DVD光碟为噱头的音像制品方无法作为法律承认的版权拥有与授权单位,即并无真实法律授权效应)。
所谓影视版权素材,系属于影视衍生品范畴,包括不局限于影视海报、剧照以及剧中角色为配合电影宣发提供的个人素材。
问答1:为什么品牌方按要求使用影视版权素材,就是合理合规的?
在影视剧拍摄完成后,会形成动态的影视作品和静态的影视剧照两种作品,但无论哪种作品,演员均不享有其著作权而是由影视剧的出品方、摄制方等享有其著作权。演员在参演该影视剧时,则可视为该演员已经同意制作方在以电影宣传为目的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其已经将肖像权进行了部分让渡并通过合同约定制片方有权使用演员肖像的情况,演员也必须予以配合。
但制片方在使用时必须是合理使用即仅限于为了该影视剧的宣传、推广而使用。
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可以看到,就著作权法的层面而言,除非他人恶意对剧照进行PS后(造成演员形象被歪曲)再进行商业使用,否则演员很难通过著作权方面进行维权。
问答2:电影电视剧的版权隶属于著作权人,那么到底谁才是著作权人?
影片著作权人为该影片可官方查证出品方、发行方、投资方等真正拥有版权的主体单位(查证方式为影片百度百科、出品方官方网站或版权库、影片投资合同等)。
问答3:若非著作权人(比如下文案例中的光盘制作单位)擅自授权相关版权,有什么后果?
电视剧剧照作为电视剧的组成部分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侵权人在未取得电视剧著作权人同意授权的情况下即将案涉截图用于商品宣传,侵犯了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17)浙8601民初1332号
由华录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小丈夫》光盘(DVD光碟音像制品方)封面显示:出品公司为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丽电视公司,联合出品方为新丽时代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合一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该剧中出现有女性角色(孙俪)怀抱一毛绒玩具的镜头。后新丽电视公司起诉被告扬州鑫耀家居贸易有限公司在其运营的淘宝店铺中展示有一款“小丈夫姚澜同款毛绒玩具松鼠公仔可爱大眼松鼠毛…”,新丽电视公司认为被告扬州鑫耀家居贸易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电视剧截图的行为构成对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观点:电视剧剧照截图也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扬州鑫耀家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淘宝店铺的运营者,其使用案涉电视剧截图的目的不在于展示图片本身,而在于利用电视剧截图介绍自身所销售的产品,达到宣传效果。侵权人作为商业运营主体,在未经电视剧著作权人(即电视剧的制片人)的授权下,就擅自将电视剧剧照截图用于商品宣传,使得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自由浏览案涉截图,其行为已经构成对涉案剧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结案案件的影响范围以及对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扬州鑫耀家居贸易有限公司赔偿新丽时代公司各项损失合计XX万元。
问答4:影视版权可提供使用的素材一共包含哪些?
所谓影视版权素材,系属于影视衍生品范畴,包括不局限于影视海报、剧照以及剧中角色为配合电影宣发提供的个人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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