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宝贝与小男人
1.
朴有天刚进大一那会儿就出柜了,搞得人尽皆知,一时间风头无两。
但这话,我得搁七年前说。
有女生托我把情书转交给朴有天。
我说不好意思,就在昨天他正式成了我首任男友,咱方不方便换一个?
彼时正是六年前。
我前男友朴有天交到新欢了,那人确实长得比我好看。
这是我刚与金在中通话的内容概要之一。
我从不怀疑朴有天在拴一个人身上六年后要再觅知音的简易性与时效性,只是事实与我估计的时差间隔大了点。
我始终高估了我在朴有天心目中的位置。
但我可以用这场分手整整晚了五年半来聊表安慰。
我原来设想与朴有天的恋情最多持续不过半年。
这样的结局其实不算荒唐,至少跟我俩苟合到一起的原因相比着实不算什么。
我很想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读书的时候都认识学校那些所谓的风云人物,反正我不是。
所以当声名在外的朴有天在学校某拥挤的party上被我拒绝了跳舞的邀请并质问你是谁后他果断的采用迂回战术在感情上把我拿下。
我想说就算我前18年都没拖过任何女生的手那也不至于用牵男人的手作惩罚。
怪只怪朴有天太会说,而我又只听得进好话而已。
更何况说话那个实在有一副好皮囊。
自作孽,不可活。
2.
我想现在业内竞相谈论的小道一定是著名设计师朴有天另结新欢,前男友暗自垂泪。
连金俊秀这个名字都不会提一下。
朴有天谁不知道呀,放再多褒义词在其名字前作定语都是赘述。
金俊秀呢?谁也不知道。
但我想声明的是我俩是自发的自愿的和平的协议分手,也就是说不存在谁甩谁的问题。
但光看外在条件,谁都不会相信朴有天在我身上耗了整整六年。
也罢,分都分了,那些个名分的东西不过一个说法。
这便宜我叫他朴有天占去便是。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后来租的单身公寓。
分手的时候朴有天说把那大房子留给我,我说我不是女人,不需要分手费。
那房子算我俩一块儿买的,虽然朴有天出的钱更多,却是记在我名下的。
我让他把房子卖了,该谁的就谁的,朴有天也没坚持。
朴有天这点特别好,从不勉强我。
不管是吃饭点菜还是外出旅游,甚至是做爱的方式,都由着我来。
除非我一意孤行的下场总是立竿见影,否则他一定顺着我。
这么说来,我算是给朴有天塑造了一个还不赖,甚至可以说是优良的形象,何以这样的人我也肯跟他分手?
套用一句古话说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3.
人家说感情培养至第七年都有一个槛儿,名曰七年之痒。
我跟朴有天前前后后加起来也不过六年零两个月,挠痒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分了。
我没觉得多可惜,毕竟砸进去六年的人不是我一个。
若不是这恋爱谈得了无生趣,也不至于费心劳神地同居了再分。
没错,我跟朴有天分手的原因狗血而缺乏创意,但至少随了大流,倦了。
朴有天追我的时候从他那浩瀚的甜言蜜语中提取出一句我最喜欢的是“我从没把你当女人,我就是喜欢你。”
我很中意“喜欢”这两个字,说爱总显太沉重。
我也很中意朴有天对我的态度,他从没把我当女人,即使宝贝了我六年。
这个宝贝有两个含义,一是珍惜,二是称呼。
你可以试着挂一脸油腻的笑冲一个男人叫宝贝儿,看看他会不会向你挥拳。
反正挥拳挥六年这种体力活我是没有坚持下来,但说话这种技术活朴有天坚持下来了。
我记得先提出分手的人是我。
当天我俩从下班回家吃晚饭到关灯上床睡觉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躺在床上数朴有天的呼吸累得我久久不能入眠。
生活啊,恋爱啊,怎的这般无趣了。
我这人定性不好,想到了就会说,朴有天答应得很干脆。
原来你也想分了啊。
哼,小男人。
1.
朴有天刚进大一那会儿就出柜了,搞得人尽皆知,一时间风头无两。
但这话,我得搁七年前说。
有女生托我把情书转交给朴有天。
我说不好意思,就在昨天他正式成了我首任男友,咱方不方便换一个?
彼时正是六年前。
我前男友朴有天交到新欢了,那人确实长得比我好看。
这是我刚与金在中通话的内容概要之一。
我从不怀疑朴有天在拴一个人身上六年后要再觅知音的简易性与时效性,只是事实与我估计的时差间隔大了点。
我始终高估了我在朴有天心目中的位置。
但我可以用这场分手整整晚了五年半来聊表安慰。
我原来设想与朴有天的恋情最多持续不过半年。
这样的结局其实不算荒唐,至少跟我俩苟合到一起的原因相比着实不算什么。
我很想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在读书的时候都认识学校那些所谓的风云人物,反正我不是。
所以当声名在外的朴有天在学校某拥挤的party上被我拒绝了跳舞的邀请并质问你是谁后他果断的采用迂回战术在感情上把我拿下。
我想说就算我前18年都没拖过任何女生的手那也不至于用牵男人的手作惩罚。
怪只怪朴有天太会说,而我又只听得进好话而已。
更何况说话那个实在有一副好皮囊。
自作孽,不可活。
2.
我想现在业内竞相谈论的小道一定是著名设计师朴有天另结新欢,前男友暗自垂泪。
连金俊秀这个名字都不会提一下。
朴有天谁不知道呀,放再多褒义词在其名字前作定语都是赘述。
金俊秀呢?谁也不知道。
但我想声明的是我俩是自发的自愿的和平的协议分手,也就是说不存在谁甩谁的问题。
但光看外在条件,谁都不会相信朴有天在我身上耗了整整六年。
也罢,分都分了,那些个名分的东西不过一个说法。
这便宜我叫他朴有天占去便是。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后来租的单身公寓。
分手的时候朴有天说把那大房子留给我,我说我不是女人,不需要分手费。
那房子算我俩一块儿买的,虽然朴有天出的钱更多,却是记在我名下的。
我让他把房子卖了,该谁的就谁的,朴有天也没坚持。
朴有天这点特别好,从不勉强我。
不管是吃饭点菜还是外出旅游,甚至是做爱的方式,都由着我来。
除非我一意孤行的下场总是立竿见影,否则他一定顺着我。
这么说来,我算是给朴有天塑造了一个还不赖,甚至可以说是优良的形象,何以这样的人我也肯跟他分手?
套用一句古话说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3.
人家说感情培养至第七年都有一个槛儿,名曰七年之痒。
我跟朴有天前前后后加起来也不过六年零两个月,挠痒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分了。
我没觉得多可惜,毕竟砸进去六年的人不是我一个。
若不是这恋爱谈得了无生趣,也不至于费心劳神地同居了再分。
没错,我跟朴有天分手的原因狗血而缺乏创意,但至少随了大流,倦了。
朴有天追我的时候从他那浩瀚的甜言蜜语中提取出一句我最喜欢的是“我从没把你当女人,我就是喜欢你。”
我很中意“喜欢”这两个字,说爱总显太沉重。
我也很中意朴有天对我的态度,他从没把我当女人,即使宝贝了我六年。
这个宝贝有两个含义,一是珍惜,二是称呼。
你可以试着挂一脸油腻的笑冲一个男人叫宝贝儿,看看他会不会向你挥拳。
反正挥拳挥六年这种体力活我是没有坚持下来,但说话这种技术活朴有天坚持下来了。
我记得先提出分手的人是我。
当天我俩从下班回家吃晚饭到关灯上床睡觉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躺在床上数朴有天的呼吸累得我久久不能入眠。
生活啊,恋爱啊,怎的这般无趣了。
我这人定性不好,想到了就会说,朴有天答应得很干脆。
原来你也想分了啊。
哼,小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