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在羽毛球运动中,宋某被对手周某的羽毛球打中眼睛,造成右眼受伤,宋某住院治疗。随后,宋先生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将周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500多元。
法院认为:
宋某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将自身置于潜在危险之中,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在参加足球、篮球、排球或者羽毛球等对抗性较强的文体活动时,应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另外,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羽毛球运动中,宋某被对手周某的羽毛球打中眼睛,造成右眼受伤,宋某住院治疗。随后,宋先生以健康权受侵害为由,将周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500多元。
法院认为:
宋某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将自身置于潜在危险之中,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在参加足球、篮球、排球或者羽毛球等对抗性较强的文体活动时,应充分认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另外,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