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舟著作权被侵权案一审胜诉结果说明:
今天,也就是2021年2月9号,我从王律师处得知,我反诉zhenzhen喵喵的关于沉舟被抄袭一案,法院刚刚出了判决书,法院判定,构成“侵害著作权”,并让对方支付我所主张的1元赔偿金及25000元合理支出。
距离2017年2月6日,我从读者私信里得知沉舟被抄袭,过去了四年零三天。
实在很难形容我听到胜诉时候的心情,混乱的念头里有太多复杂和激动,但最清晰的仍然是——我赢了!
我居然赢了。
沉舟这件事前后经历了三次诉讼。
2017年4月6日,zhenzhen喵喵对我提起诉讼,起诉我在网上发布“抄袭”的言论对她构成了名誉权侵害。
该案最终在2017年12月28日做出判决,法院判我构成对她的“名誉权侵害”,并需支付10000元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后因为我对该案结果的回应引发了一些网络争端。
2018年3月15日,在晋江的帮助下,我决定对橙光ceo提起诉讼,起诉他所发布的长微博对我构成了名誉权侵害。
本案在2019年1月15日下达判决书,法院判对方对我构成“名誉权侵害”,赔偿合理开支7000元。
2018年7月20号,我再次接到法院的电话,zhenzhen喵喵对我提起“确认不包含著作权纠纷”诉讼,即要求法院确认她不构成侵权,并要求我再度赔礼道歉,且再赔偿经济损失25000元,精神损害费1元,和合理开支25000元,共计50001元。
7月30号,在朋友的帮助下我找到王律师,并在他的建议下决定提起反诉,即通过向法院诉讼zhenzhen喵喵对我构成“著作权侵害”。
最终,所有的事在今天得到了一个短暂的结果,虽然只是一审胜诉,还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再次提起诉讼,但对我而言,这个结果我已经非常满足了,它意味着,在法律意义上,我主张的著作权侵害得到了认可。
整件事过分冗长,不夸张的说,若不是我再次接到对方的反诉通知,我早就已经放弃了,不想再提起它,更没想过到法庭上,让法官对著作权侵害做出评判。
前后三次的诉讼涉及到极其高额的支出,第一案我支付了15000的律师费,2000的公证费,以及别的大大小小询问各个律师好几千的咨询费。
第二案里,晋江帮我承担了所有的费用,并一直鼓励我,支持我打完官司,但即使我身后有晋江那么多人的帮助,且在对方第一次提出庭外和解斩钉截铁的拒绝后,也因为再次收到zhenzhen喵喵的反诉,而很懦弱的想要主动和对方庭外和解,撤销一切诉讼,不再打下去。虽然最终对方拒绝了我的和解要求。
第三案里,我的朋友帮我找到了王律师,王律师是一个非常热心和负责任的律师,可我看到高额的十万律师费还是很久没能下定决心。后来考虑到诉讼成本,未免我产生额外的损失,以及无力负担等因素,王律师主动让我分阶段付费,先收取一审的五万,如有二审再支付五万。最终,我脑袋一热,决定和他签订合同。
王律师在给我的诉讼建议里,曾经问过,我需要主张多少赔偿,可以是以对方盈利金额计算的369555元,也可以是最低的1元。
我想我当时是被这种不争馒头争口气的心态完全控制了,我对他说就1块钱,我诉讼不是为了赔偿,而是想确认这是否是抄袭。
我把这些金额列出来,也是想对各位关注此事,或者面临同样境况的创作者说,维权的成本是极高的,你所得到的和你所付出的有相当大的落差,我在做出决定和等待结果的漫长两年多里,无数次的后悔,想如果不脑袋一热,也许就不用再持续的煎熬和投入更多。
我提起反诉时,99%觉得我自己会输,哪怕王律师一直安慰我,我也觉得这么一小段,在法庭上怎么可能会赢,我甚至觉得我花那五万钱就是为了想对自己有个交代,我尽全力维护我的作品了。
而剩下的1%就是在每天每天的想着,法官你冲着那1块钱,是不是可以判我赢。
现在这个结果,可以说出乎我自己的意料,这个25000的合理支出,我看到的时候对着面前外卖的一碗拉面重复喊了几乎半小时中国朗朗青天。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得去拜拜包公。
真的,太谢谢法官了。
曾经靡宝大大在我第一次名誉权案结束后找到我,安慰我,并告诉我其实有通过著作权的诉讼打断名誉权诉讼这种办法,她就是这么做的,她比我坚强太多,也有勇气和方法太多。
我没办法劝大家在碰到侵害时都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因为我深知若不是我被各方原因逼到这种程度,我是没有勇气去做的。
但是我想,我把我的事详细写出来,可以给大家一些参考,让大家碰到时,不会像我当初那样的无措。
感谢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晋江一直一直帮我,感谢我的读者的支持,也感谢看到这里的大家,谢谢你们。
今天,也就是2021年2月9号,我从王律师处得知,我反诉zhenzhen喵喵的关于沉舟被抄袭一案,法院刚刚出了判决书,法院判定,构成“侵害著作权”,并让对方支付我所主张的1元赔偿金及25000元合理支出。
距离2017年2月6日,我从读者私信里得知沉舟被抄袭,过去了四年零三天。
实在很难形容我听到胜诉时候的心情,混乱的念头里有太多复杂和激动,但最清晰的仍然是——我赢了!
我居然赢了。
沉舟这件事前后经历了三次诉讼。
2017年4月6日,zhenzhen喵喵对我提起诉讼,起诉我在网上发布“抄袭”的言论对她构成了名誉权侵害。
该案最终在2017年12月28日做出判决,法院判我构成对她的“名誉权侵害”,并需支付10000元经济损失,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后因为我对该案结果的回应引发了一些网络争端。
2018年3月15日,在晋江的帮助下,我决定对橙光ceo提起诉讼,起诉他所发布的长微博对我构成了名誉权侵害。
本案在2019年1月15日下达判决书,法院判对方对我构成“名誉权侵害”,赔偿合理开支7000元。
2018年7月20号,我再次接到法院的电话,zhenzhen喵喵对我提起“确认不包含著作权纠纷”诉讼,即要求法院确认她不构成侵权,并要求我再度赔礼道歉,且再赔偿经济损失25000元,精神损害费1元,和合理开支25000元,共计50001元。
7月30号,在朋友的帮助下我找到王律师,并在他的建议下决定提起反诉,即通过向法院诉讼zhenzhen喵喵对我构成“著作权侵害”。
最终,所有的事在今天得到了一个短暂的结果,虽然只是一审胜诉,还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再次提起诉讼,但对我而言,这个结果我已经非常满足了,它意味着,在法律意义上,我主张的著作权侵害得到了认可。
整件事过分冗长,不夸张的说,若不是我再次接到对方的反诉通知,我早就已经放弃了,不想再提起它,更没想过到法庭上,让法官对著作权侵害做出评判。
前后三次的诉讼涉及到极其高额的支出,第一案我支付了15000的律师费,2000的公证费,以及别的大大小小询问各个律师好几千的咨询费。
第二案里,晋江帮我承担了所有的费用,并一直鼓励我,支持我打完官司,但即使我身后有晋江那么多人的帮助,且在对方第一次提出庭外和解斩钉截铁的拒绝后,也因为再次收到zhenzhen喵喵的反诉,而很懦弱的想要主动和对方庭外和解,撤销一切诉讼,不再打下去。虽然最终对方拒绝了我的和解要求。
第三案里,我的朋友帮我找到了王律师,王律师是一个非常热心和负责任的律师,可我看到高额的十万律师费还是很久没能下定决心。后来考虑到诉讼成本,未免我产生额外的损失,以及无力负担等因素,王律师主动让我分阶段付费,先收取一审的五万,如有二审再支付五万。最终,我脑袋一热,决定和他签订合同。
王律师在给我的诉讼建议里,曾经问过,我需要主张多少赔偿,可以是以对方盈利金额计算的369555元,也可以是最低的1元。
我想我当时是被这种不争馒头争口气的心态完全控制了,我对他说就1块钱,我诉讼不是为了赔偿,而是想确认这是否是抄袭。
我把这些金额列出来,也是想对各位关注此事,或者面临同样境况的创作者说,维权的成本是极高的,你所得到的和你所付出的有相当大的落差,我在做出决定和等待结果的漫长两年多里,无数次的后悔,想如果不脑袋一热,也许就不用再持续的煎熬和投入更多。
我提起反诉时,99%觉得我自己会输,哪怕王律师一直安慰我,我也觉得这么一小段,在法庭上怎么可能会赢,我甚至觉得我花那五万钱就是为了想对自己有个交代,我尽全力维护我的作品了。
而剩下的1%就是在每天每天的想着,法官你冲着那1块钱,是不是可以判我赢。
现在这个结果,可以说出乎我自己的意料,这个25000的合理支出,我看到的时候对着面前外卖的一碗拉面重复喊了几乎半小时中国朗朗青天。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得去拜拜包公。
真的,太谢谢法官了。
曾经靡宝大大在我第一次名誉权案结束后找到我,安慰我,并告诉我其实有通过著作权的诉讼打断名誉权诉讼这种办法,她就是这么做的,她比我坚强太多,也有勇气和方法太多。
我没办法劝大家在碰到侵害时都以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因为我深知若不是我被各方原因逼到这种程度,我是没有勇气去做的。
但是我想,我把我的事详细写出来,可以给大家一些参考,让大家碰到时,不会像我当初那样的无措。
感谢每一个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晋江一直一直帮我,感谢我的读者的支持,也感谢看到这里的大家,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