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上我说的情况的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看一下打五角星的地方。因为之前对方机动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所以你往左借了机动车道行驶是法律允许的。你属于正常行驶车辆。同时,对方突然往左侧变道想驶离时,对方变更车道不得影响你正常行驶车辆。
所以对方全责,你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