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你知道了吗】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显正义
出轨,一直是造成婚姻解体的主要原因之一。常见的出轨,包括一夜情、约炮、嫖娼、婚外生子等对婚外恋行为。这些行为,无疑会对无过错配偶方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
但依据婚姻法中关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无过错配偶方难以得到离婚损害赔偿。在实务中,很多当事人,即使最终离婚,也往往因为出轨方没有得到应有惩罚,而无法释怀。
《民法典》新增离婚损害赔偿额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充分保护了无过错配偶方的权利,也为有其他重大过错(包括严重出轨行为)的离婚损害赔偿的司法裁判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