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级纪检机关、各新闻媒体、爱护社会弱势群体的舆论卫士:
《恳请网站管理方不要删除本人发表在贵站的帖文,网站履行社会监督责任,本人愿承担此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谢谢》
我是实名举报黑龙江南岔县公安局违法动用刑事手段,限制人身自由,插手经济纠纷,明知没有管辖权的案件立案,滥用强制措施、利用限制我人身自由情况下,在刑警队长办公室强迫我写下欠条后立刻放人,刑拘变取保候审而后撤销案件。
举报南岔县公安局挪用涉案资金600多万元违法从事营利活动获利20多万元,伊春市纪委仅仅给南岔分局刑警大队长佀庆涛“警告处分”。
我不服以上伊春市纪委处理开始奔走于各级纪委、监委,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却遭到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我,将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的我户口注销。
一、伊春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实名我,将一个活着的人户籍给注销,则是对我的第二次伤害。
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58声称是南岔县公安局姓单地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是13212881722通知我说:“经南岔县公安局党委决定注销了我的户籍”。注销了我的户籍理由是我不经常在南岔居住,违规办理的户口予以注销。南岔县公安局户籍民警依法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将户口迁入。南岔县公安局党委说我是违规办理户口予以注销。国家户籍管理规定有4项可以注销户口:1、死亡,2、应征入伍,3、出国出境定居,4、双重户口。根据以上规定我一项也不属于注销户口范围之内。南岔县公安局这种行为直接剥夺了我中国公民权利,致使我本人造成严重损失,严重践踏中国公民的人权。南岔县公安局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始前十日突然注销我户口的行为也是违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要求,南岔县公安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利用公权力赤裸裸的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
二、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利用公权力,违法扣押我补办的居民身份证。
2020年9月21日在南岔县公安局联合派出所户籍大厅依法按规补办了居民身份证。并且交钱办理了邮寄身份证业务,办理居民身份证流程显示第1步提交成功,第2步信息审核,第3步公安制证,第4步制证成功,至今没有给我在2020年9月21日补办这个居民身份证。
为了维护我个人合法权益,我向伊春市公安局12389举报,伊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办公室电话举报:04583956434接电话警官详细做了记录。(以上有通话录音为证)。我逐级向公安厅、公安部12389举报并给各级公安警务督察和有关领导寄去了举报信都石沉大海。(有中国邮政挂号信回执为证)。我只好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举报。两个机关转交南岔县公安局后出具四份不予受理告知书使用了文件红色字头开创了公安法律文书的先河,案件编号:2020102365823涉嫌造假,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虚假的,属全国公安系统首创。
三、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侵犯人权事件后迫于压力不得不将户籍恢复,南岔公安局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将户籍恢复,是对法律的践踏。
2021年1月22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报道“户口突然被注销 当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后各大媒体转载,今日头条转载“黑龙江:男子户口突然被注销,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杭州网转载“一没移民,二没有双重户口,而且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户口突然被注销?当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网易转载“黑龙江:男子户口突然被注销,当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
2021年1月23日下午14:22分声称是南岔县政法委李书漾工作人员(电话:13766753129)看到网上报道。让我去南岔县政法委了解情况,我回答他我举报材料写了无数份都石沉大海,网上报道事实非常清楚,次日13:08分李书漾再次给我打电话说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后续调查结果给我反馈,截至今日我试图联系南岔县政法委李书漾工作人员他选择了拒接电话。
南岔公安局于2021年1月23日将今日头条转载的报道删除,2021年1月24日闪电新闻报道删除,欺骗山东新闻媒体声称我的问题得到解决。南岔县公安局是通过正规的渠道提交删除申请,还是动用什么关系删除今日头条、网易网、杭州网各大媒体报道...
2021年2月1日上午10:37分声称姓“王”是南岔县公安局联合派出所工作人员负责通知我“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核查研究决定,南岔公安局慎重研究恢复我的户籍,20个工作日到联合派出所领取身份证,对于我反映的其他问题相关部门已成立专案组专班正在调查核实”南岔县公安局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随意任性注销户口就注销户口,说恢复户口就能恢复户口,说给身份证就给身份证,本人不用去也能办理补办身份证?南岔公安局权力这么大吗?这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要严惩不贷。
2021年1月11日伊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给我答复说: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是县级领导不归他们管辖,让我向纪委举报。我于2020年10月下旬通过邮寄、网上,多种举报方式向黑龙江省纪委,伊春市纪委,公安厅,公安部多种举报方式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我只好衷心期盼媒体能够关心此事,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表达心声,求助爱护社会群体的舆论卫士的帮助和关注,恳请各级纪检机关、公安部领导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动用公权力注销我户口,阻止和剥夺法律赋予我的检举揭发权利,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上捂下盖、欺上瞒下、保护黑恶势力,肆无忌惮地践踏我的居住权、户籍权、这不仅是对人权的玷污,也是对权力的玷污,对法律的亵渎。再次恳请各级纪检机关、公安部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督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控告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恳请网站管理方不要删除本人发表在贵站的帖文,网站履行社会监督责任,本人愿承担此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谢谢》
我是实名举报黑龙江南岔县公安局违法动用刑事手段,限制人身自由,插手经济纠纷,明知没有管辖权的案件立案,滥用强制措施、利用限制我人身自由情况下,在刑警队长办公室强迫我写下欠条后立刻放人,刑拘变取保候审而后撤销案件。
举报南岔县公安局挪用涉案资金600多万元违法从事营利活动获利20多万元,伊春市纪委仅仅给南岔分局刑警大队长佀庆涛“警告处分”。
我不服以上伊春市纪委处理开始奔走于各级纪委、监委,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却遭到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我,将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的我户口注销。
一、伊春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实名我,将一个活着的人户籍给注销,则是对我的第二次伤害。
2020年10月21日下午15:58声称是南岔县公安局姓单地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是13212881722通知我说:“经南岔县公安局党委决定注销了我的户籍”。注销了我的户籍理由是我不经常在南岔居住,违规办理的户口予以注销。南岔县公安局户籍民警依法按规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将户口迁入。南岔县公安局党委说我是违规办理户口予以注销。国家户籍管理规定有4项可以注销户口:1、死亡,2、应征入伍,3、出国出境定居,4、双重户口。根据以上规定我一项也不属于注销户口范围之内。南岔县公安局这种行为直接剥夺了我中国公民权利,致使我本人造成严重损失,严重践踏中国公民的人权。南岔县公安局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始前十日突然注销我户口的行为也是违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要求,南岔县公安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践踏国家的法律法规,利用公权力赤裸裸的打击报复实名举报人。
二、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利用公权力,违法扣押我补办的居民身份证。
2020年9月21日在南岔县公安局联合派出所户籍大厅依法按规补办了居民身份证。并且交钱办理了邮寄身份证业务,办理居民身份证流程显示第1步提交成功,第2步信息审核,第3步公安制证,第4步制证成功,至今没有给我在2020年9月21日补办这个居民身份证。
为了维护我个人合法权益,我向伊春市公安局12389举报,伊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办公室电话举报:04583956434接电话警官详细做了记录。(以上有通话录音为证)。我逐级向公安厅、公安部12389举报并给各级公安警务督察和有关领导寄去了举报信都石沉大海。(有中国邮政挂号信回执为证)。我只好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举报。两个机关转交南岔县公安局后出具四份不予受理告知书使用了文件红色字头开创了公安法律文书的先河,案件编号:2020102365823涉嫌造假,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虚假的,属全国公安系统首创。
三、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侵犯人权事件后迫于压力不得不将户籍恢复,南岔公安局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将户籍恢复,是对法律的践踏。
2021年1月22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报道“户口突然被注销 当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后各大媒体转载,今日头条转载“黑龙江:男子户口突然被注销,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杭州网转载“一没移民,二没有双重户口,而且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户口突然被注销?当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网易转载“黑龙江:男子户口突然被注销,当事人曾多次实名举报当地公安局”。
2021年1月23日下午14:22分声称是南岔县政法委李书漾工作人员(电话:13766753129)看到网上报道。让我去南岔县政法委了解情况,我回答他我举报材料写了无数份都石沉大海,网上报道事实非常清楚,次日13:08分李书漾再次给我打电话说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案组,后续调查结果给我反馈,截至今日我试图联系南岔县政法委李书漾工作人员他选择了拒接电话。
南岔公安局于2021年1月23日将今日头条转载的报道删除,2021年1月24日闪电新闻报道删除,欺骗山东新闻媒体声称我的问题得到解决。南岔县公安局是通过正规的渠道提交删除申请,还是动用什么关系删除今日头条、网易网、杭州网各大媒体报道...
2021年2月1日上午10:37分声称姓“王”是南岔县公安局联合派出所工作人员负责通知我“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核查研究决定,南岔公安局慎重研究恢复我的户籍,20个工作日到联合派出所领取身份证,对于我反映的其他问题相关部门已成立专案组专班正在调查核实”南岔县公安局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随意任性注销户口就注销户口,说恢复户口就能恢复户口,说给身份证就给身份证,本人不用去也能办理补办身份证?南岔公安局权力这么大吗?这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要严惩不贷。
2021年1月11日伊春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给我答复说:南岔县公安局局长杨晓宇是县级领导不归他们管辖,让我向纪委举报。我于2020年10月下旬通过邮寄、网上,多种举报方式向黑龙江省纪委,伊春市纪委,公安厅,公安部多种举报方式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我只好衷心期盼媒体能够关心此事,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表达心声,求助爱护社会群体的舆论卫士的帮助和关注,恳请各级纪检机关、公安部领导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追究动用公权力注销我户口,阻止和剥夺法律赋予我的检举揭发权利,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上捂下盖、欺上瞒下、保护黑恶势力,肆无忌惮地践踏我的居住权、户籍权、这不仅是对人权的玷污,也是对权力的玷污,对法律的亵渎。再次恳请各级纪检机关、公安部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督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控告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