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资机构来讲,引入第三方保险可以进行风险分担和风险缓释,也为企业降低了融资的难度,这是一件共赢的也是值得去做的事情。
目前,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抵押贷款保险、融资租赁保险、系统性风险保险等各种保险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很多投资公司也把引入保险业务,作为投资风控的一个重要环节。
然而有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有些企业对于投资方有一种矛盾心理,既渴望投资方来投资,又担心来投资的人都是骗子,当对方提出需要企业投保相关保险,便本能地抵触。
其实这只不过是正规投资公司的工作流程当中很正常的一项,如果一个投资公司在风控上把得很松,也不要求企业投保相关保险,反而是值得怀疑的。
毕竟如果投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就算许诺再高的回报也是镜花水月,多厚的家底也架不住只出不进,所以正规投资公司不可能不做好风险控制。
况且,保险公司在承保前肯定会多投融资双方进行调查审核,以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如果投资公司有问题,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去承保的。所以说投资公司提出要企业投保相关保险,反而是其正规可靠的表现。
我们都知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现有资金满足不了项目推进的需求,就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乐观。
相对大企业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长期预期不稳,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较高,投资机构出于对投资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会设置一定的门槛,所以很多市场前景良好,投资回报高,但缺乏担保物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在企业与投资机构之间,适当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保险,来降低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能够有效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近年来,保险业务的创新与引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比如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表示为了落实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工作部署,将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持续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以来,监管多次出台新规细则防范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虽然看上去是监管趋严,对行业洗牌,但更多的是通过规范行业,来推动信保业务高质量发展,在普惠金融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抵押贷款保险、融资租赁保险、系统性风险保险等各种保险产品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很多投资公司也把引入保险业务,作为投资风控的一个重要环节。
然而有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有些企业对于投资方有一种矛盾心理,既渴望投资方来投资,又担心来投资的人都是骗子,当对方提出需要企业投保相关保险,便本能地抵触。
其实这只不过是正规投资公司的工作流程当中很正常的一项,如果一个投资公司在风控上把得很松,也不要求企业投保相关保险,反而是值得怀疑的。
毕竟如果投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就算许诺再高的回报也是镜花水月,多厚的家底也架不住只出不进,所以正规投资公司不可能不做好风险控制。
况且,保险公司在承保前肯定会多投融资双方进行调查审核,以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如果投资公司有问题,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去承保的。所以说投资公司提出要企业投保相关保险,反而是其正规可靠的表现。
我们都知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当现有资金满足不了项目推进的需求,就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融资。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情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乐观。
相对大企业来说,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长期预期不稳,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较高,投资机构出于对投资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会设置一定的门槛,所以很多市场前景良好,投资回报高,但缺乏担保物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在企业与投资机构之间,适当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保险,来降低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以及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能够有效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近年来,保险业务的创新与引入,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比如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表示为了落实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工作部署,将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等险种,持续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以来,监管多次出台新规细则防范融资性信保业务的风险,虽然看上去是监管趋严,对行业洗牌,但更多的是通过规范行业,来推动信保业务高质量发展,在普惠金融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