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3月15日电 近日,本网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公布的关于4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中,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张实业”)再次登上食品安全“黑榜”。据本网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以来,大张实业因所售食品质量问题已累计17次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名通报,主要涉及青茄、豆角、鸭鱼虾等食品,不合格原因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等物质超标。
在近期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青州东方圣沣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鸭产品(鸭胗),氯霉素检出值为0.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本网通过梳理发现,此次并不是大张实业首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点名通报。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以来,大张实业旗下多个公司所售食品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已累计17次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点名通报,其中主要涉及鸭鱼虾等食品,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违规物质。
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和洛阳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吉利分公司分别销售的一批次(活)何氏黑鱼,均检出氧氟沙星,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而违规使用。
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万科城店销售的一批次(鲜)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而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此外,本网查阅相关资料还发现,此前大张实业还因销售的韭菜、西芹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
针对大张实业接二连三发生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本网多次致电该公司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及更改措施,其工作人员均回复称与领导沟通过再作答复。截至发稿,本网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据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始建于1992年的大张集团,现已是河南乃至全国知名的零售品牌,是一家在全国拥有70多家商业网点的零售连锁企业,是全国连锁百强、河南连锁十强的商业企业,总部设在洛阳市涧西区,有“大张”、“盛德美”、“长申”等多个经营品牌和“真求美”、“行深”等文化品牌
http://henan.china.com.cn/m/2021-03/15/content_41496008.html
在近期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青州东方圣沣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鸭产品(鸭胗),氯霉素检出值为0.2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本网通过梳理发现,此次并不是大张实业首次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点名通报。据不完全统计,仅2020年以来,大张实业旗下多个公司所售食品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已累计17次被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点名通报,其中主要涉及鸭鱼虾等食品,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违规物质。
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和洛阳市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吉利分公司分别销售的一批次(活)何氏黑鱼,均检出氧氟沙星,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而违规使用。
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万科城店销售的一批次(鲜)河虾,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而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此外,本网查阅相关资料还发现,此前大张实业还因销售的韭菜、西芹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
针对大张实业接二连三发生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本网多次致电该公司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及更改措施,其工作人员均回复称与领导沟通过再作答复。截至发稿,本网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据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始建于1992年的大张集团,现已是河南乃至全国知名的零售品牌,是一家在全国拥有70多家商业网点的零售连锁企业,是全国连锁百强、河南连锁十强的商业企业,总部设在洛阳市涧西区,有“大张”、“盛德美”、“长申”等多个经营品牌和“真求美”、“行深”等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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