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慧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1年3月20日开始在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公园进行集中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全程公证。为方便申购家庭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房源概述
项目名称 慧园 套数 741
价格 13500 个人比例 85
申购时间 已结束
项目位置 该项目共18栋楼,本次可选房源为已开通申购登记的18栋楼(1-18号楼),总套数741套,其中约64平方米一居11套,约85平方米两居281套,约88平方米两居449套。
其他 房源详细情况咨询热线:010-69379088 (9:00- 17:00) 监督电话:010-893673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6)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手写授权委托书(附件5)、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二)须交纳的购房定金
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8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注: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借记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借记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0000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
房源概述
项目名称 慧园 套数 741
价格 13500 个人比例 85
申购时间 已结束
项目位置 该项目共18栋楼,本次可选房源为已开通申购登记的18栋楼(1-18号楼),总套数741套,其中约64平方米一居11套,约85平方米两居281套,约88平方米两居449套。
其他 房源详细情况咨询热线:010-69379088 (9:00- 17:00) 监督电话:010-893673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6)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手写授权委托书(附件5)、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二)须交纳的购房定金
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8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如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注: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银联”标记的借记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借记卡。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0000元外请多存10元,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