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现阶段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强化师生员工个人防控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不断线;
2.学生在离校时要锁好宿舍门窗,断水断电,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保持电话畅通、人不失联;
3.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安全及疫情防护,减少人员聚集,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文明出行、文明祭祀。
特此通知。
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现阶段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强化师生员工个人防控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不断线;
2.学生在离校时要锁好宿舍门窗,断水断电,往返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保持电话畅通、人不失联;
3.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好个人安全及疫情防护,减少人员聚集,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文明出行、文明祭祀。
特此通知。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