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详
狗奴才三个字,我虽未考,但以理思之,当非无故。常言说“打狗也要看主人”,这狗仰赖主人的喂养而生存,必要时,主人还能为狗撑起保护伞,主人如此重要,狗自然也能觉察到主人的威势,狐可假虎威,狗也就能仗人势了。主人在狗的面前也总是高高在上的,因而也就有了狗眼看人低。与之相类,狗的嘴、狗的腿、狗的肺等,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了。不过,还有那么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赞美的话,细思之,又有几人把狗当成了真正的朋友,无非是因狗的“忠诚”而已。狗就是如此的可怜,但它还要感谢人,人把狗升格了,那些关于狗的好话也罢、坏话也罢,归总起来还都是说给人听的。可恨的是人真的能被当作狗,可悲的是被当作狗的人真的把自己当作了狗。
以狗来骂人是常有的事,《红楼梦》里有人取笑过袭人是“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也有人据以为实,也有人趁愿骂的好。《红楼梦》里有人骂晴雯是“狐狸精”,却没人骂她是条狗,如今我如此说,居心何在?文字真是怪,当年袁枚的一句“青藤门下走狗”,却是骂得歹毒,多亏郑板桥留下“难得糊涂”这句名言,至今也有人相信随园老人的“巧笔”。“狂客”郑公得如此遭遇,我岂能让“狂人”晴雯再受辱骂!但写出这几个字来,我心最痛,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她身为下(和)贱呢!谁知道那“奴才”两个字怎么写的呢?谁会承认那晴雯甚至还不如一条狗呢?
奴婢者隶属贱籍,如唐律的规定,《唐律疏议》卷二十《贼盗律》载:“奴婢畜产,即是总同财物。”奴婢和畜产同列。邓之诚《古董琐记》卷一有这样关于《婢》的记载:“昏倦欲眠不得眠,事冗日长半饥饿。勤家未必主翁怜,淡妆亦被娇娘妒。纤毫有犯罪难逃,毒手老拳不知数。罗帷内外冷暖分,咫尺风光相辜负。残灯明灭更漏长,破絮无温片板卧。开眼他乡无六亲,自怨自泣忧满肚。”从这一小段里,似乎可看到宝玉忙于温书以备盘拷之夜,一房丫头陪着不能睡觉,梦中惊醒的丫头竟要哭着央告。打了茶盏的茜雪、被凤姐戳了嘴的小丫头都只因犯了纤毫。平儿伺候主子周到,却不能让凤主子不待见。晴雯身在怡红院,那是作者给予的一片欢乐园。待等她离了园子,宝玉与之生死一见时,她在外间房内爬着,睡在芦席土炕上,一碗苦涩的茶,竟饮如甘露般。真是开眼他乡无六亲,自冤自泣无处诉。自离开爹娘,踏入贱籍,晴雯就似那丧家的犬。
晴雯有幸留身怡红院,她是要誓死都不出这个门,她可拿硬话蠢主子,可撕主人的折扇,然而她越不过是主奴间这道深深的坎。举嘉靖年间一事,有一人他的名字叫朱大韶,钟爱藏书,一次他看上了一件名手迹,便以美婢进行交换,此婢临行前做一诗词于壁上,“无端割爱出深闺,犹胜前人换马时,他日相逢莫惆怅,春风吹尽道旁枝。”朱大韶没想到丫鬟对自己有这样的感情,更没想到一个奴婢会做诗,因而对这次易货交易非常后悔,一时没想开,竟然死掉了(见朱彝尊编《明诗宗》卷八五)。姑且认为这朱大韶也是个多情的种子,但在当时,人皆嘲笑之,笑他死的是多么不值。这个故事似乎也看到宝玉、晴雯、袭人的影子,宝玉是个情痴,也曾和琪官换过汗巾子,袭人之离开宝玉,当更曲折,不是易货那么简单,然罪过却在宝玉。那个美婢会题诗,是她的主人不曾想到的,晴雯未做过诗,却为宝玉研过墨、贴过字,若说她与诗词结缘也是可能的。晴雯、袭人先后都离开了宝玉,一篇《芙蓉女儿诔》可谓宝玉的泣血之作,其情可鉴。然而作者并没有脱离开现实,没有让宝玉去誓死的闹,正如宝玉说的“也没见他怎么样”。这就是主与奴的区别,贾环说的“无情话”太正常了,其实不必为彩霞浇注太多的爱情。而在怡红院里,更何况宝玉也是作不得主的主。
奴婢是什么?她和畜产一样等同于物。说她们是狗也不为过,倘若将红楼里的丫鬟、婆子都当成狗来看,再看怡红院的那几场热闹,那也是另一翻景象呢!芳官干娘一个人,竟要晴雯、袭人、麝月轮番出马,方得摆平;春燕的娘深妒袭人晴雯一干人,并夹携着自家姊的怨气,竟四处凑成一股怒气,可曾见怡红院哪个丫头有过这种怒气?还是平姑娘显身,方压下那婆子的怒火;紧接着赵姨娘伙同夏婆子也撒了一把泼,待晴雯搬来了探丫头,才收拾了局。这几个婆子联合起来,再加上那个说嘴打嘴的,人前背后跑腿的,长着狼心狗肺的,呼啦啦盯上了、围上了怡红院,袭人、晴雯等纵使再有本事,也是好狗架不住恶犬多呀!这才是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蓬榛,蔓延户牖的真正原因,诐奴、剖悍妇之心口的真正出处,开篇所说的狗奴才真的是存在啊!晴雯、芳官等所遭的冤枉,够不上“不守妇德”的门槛,就算认定她是狐狸精、下作的小娼(和)妇,王夫人处理起她们来,“无辜”二字哪里还需要顾!在王夫人眼里,她们那作不得主的主才是真正的需要保护。有的奴才就是那凶恶的狗,而那些有点人样的奴才的遭遇却连狗都不如。但是,真正杀死晴雯等的罪魁祸首就是王夫人吗?
康熙年间的进士唐新华有一首《厮养儿》有这样几句:“日月西出河倒流,此生辛苦无时休:一(豆斗)黄梁不济饥,失意动复遭鞭笞。败箦裹尸弃坑谷,耶娘在南知不知?君家有犬得人怜,朝朝食肉常安眠;为畜翻贵为人贱,物情颠倒容谁辨?自悲生死草菅轻,不如作君堂下犬。”这首诗虽然诉说的下(和)贱的小厮,却可作以佐证,我的几个字怎能算“诬”?晴雯等奴婢丫鬟的命运与那小厮并无二致。在当时的奴婢制(和)du下,晴雯只是一只狗,甚至还不如狗,那条小命从来都是掌握在“奴婢制(和)du”这个主子的手,离它不开,逃它不走。但是曹雪芹将那一群可悲、可叹、可怜、可爱的红楼小丫头还原为人,因此说,哪怕是在她们身上有那么一点人性的光华,现今的人当用心去体悟。身为下(和)贱的晴雯是条丧家的“狗”,但在曹雪芹笔下,晴雯拥有一颗比天还高的心,这只丧家的“狗”被写成了大写的“人”。
狗奴才三个字,我虽未考,但以理思之,当非无故。常言说“打狗也要看主人”,这狗仰赖主人的喂养而生存,必要时,主人还能为狗撑起保护伞,主人如此重要,狗自然也能觉察到主人的威势,狐可假虎威,狗也就能仗人势了。主人在狗的面前也总是高高在上的,因而也就有了狗眼看人低。与之相类,狗的嘴、狗的腿、狗的肺等,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了。不过,还有那么一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赞美的话,细思之,又有几人把狗当成了真正的朋友,无非是因狗的“忠诚”而已。狗就是如此的可怜,但它还要感谢人,人把狗升格了,那些关于狗的好话也罢、坏话也罢,归总起来还都是说给人听的。可恨的是人真的能被当作狗,可悲的是被当作狗的人真的把自己当作了狗。
以狗来骂人是常有的事,《红楼梦》里有人取笑过袭人是“西洋花点子哈巴儿”,也有人据以为实,也有人趁愿骂的好。《红楼梦》里有人骂晴雯是“狐狸精”,却没人骂她是条狗,如今我如此说,居心何在?文字真是怪,当年袁枚的一句“青藤门下走狗”,却是骂得歹毒,多亏郑板桥留下“难得糊涂”这句名言,至今也有人相信随园老人的“巧笔”。“狂客”郑公得如此遭遇,我岂能让“狂人”晴雯再受辱骂!但写出这几个字来,我心最痛,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叫她身为下(和)贱呢!谁知道那“奴才”两个字怎么写的呢?谁会承认那晴雯甚至还不如一条狗呢?
奴婢者隶属贱籍,如唐律的规定,《唐律疏议》卷二十《贼盗律》载:“奴婢畜产,即是总同财物。”奴婢和畜产同列。邓之诚《古董琐记》卷一有这样关于《婢》的记载:“昏倦欲眠不得眠,事冗日长半饥饿。勤家未必主翁怜,淡妆亦被娇娘妒。纤毫有犯罪难逃,毒手老拳不知数。罗帷内外冷暖分,咫尺风光相辜负。残灯明灭更漏长,破絮无温片板卧。开眼他乡无六亲,自怨自泣忧满肚。”从这一小段里,似乎可看到宝玉忙于温书以备盘拷之夜,一房丫头陪着不能睡觉,梦中惊醒的丫头竟要哭着央告。打了茶盏的茜雪、被凤姐戳了嘴的小丫头都只因犯了纤毫。平儿伺候主子周到,却不能让凤主子不待见。晴雯身在怡红院,那是作者给予的一片欢乐园。待等她离了园子,宝玉与之生死一见时,她在外间房内爬着,睡在芦席土炕上,一碗苦涩的茶,竟饮如甘露般。真是开眼他乡无六亲,自冤自泣无处诉。自离开爹娘,踏入贱籍,晴雯就似那丧家的犬。
晴雯有幸留身怡红院,她是要誓死都不出这个门,她可拿硬话蠢主子,可撕主人的折扇,然而她越不过是主奴间这道深深的坎。举嘉靖年间一事,有一人他的名字叫朱大韶,钟爱藏书,一次他看上了一件名手迹,便以美婢进行交换,此婢临行前做一诗词于壁上,“无端割爱出深闺,犹胜前人换马时,他日相逢莫惆怅,春风吹尽道旁枝。”朱大韶没想到丫鬟对自己有这样的感情,更没想到一个奴婢会做诗,因而对这次易货交易非常后悔,一时没想开,竟然死掉了(见朱彝尊编《明诗宗》卷八五)。姑且认为这朱大韶也是个多情的种子,但在当时,人皆嘲笑之,笑他死的是多么不值。这个故事似乎也看到宝玉、晴雯、袭人的影子,宝玉是个情痴,也曾和琪官换过汗巾子,袭人之离开宝玉,当更曲折,不是易货那么简单,然罪过却在宝玉。那个美婢会题诗,是她的主人不曾想到的,晴雯未做过诗,却为宝玉研过墨、贴过字,若说她与诗词结缘也是可能的。晴雯、袭人先后都离开了宝玉,一篇《芙蓉女儿诔》可谓宝玉的泣血之作,其情可鉴。然而作者并没有脱离开现实,没有让宝玉去誓死的闹,正如宝玉说的“也没见他怎么样”。这就是主与奴的区别,贾环说的“无情话”太正常了,其实不必为彩霞浇注太多的爱情。而在怡红院里,更何况宝玉也是作不得主的主。
奴婢是什么?她和畜产一样等同于物。说她们是狗也不为过,倘若将红楼里的丫鬟、婆子都当成狗来看,再看怡红院的那几场热闹,那也是另一翻景象呢!芳官干娘一个人,竟要晴雯、袭人、麝月轮番出马,方得摆平;春燕的娘深妒袭人晴雯一干人,并夹携着自家姊的怨气,竟四处凑成一股怒气,可曾见怡红院哪个丫头有过这种怒气?还是平姑娘显身,方压下那婆子的怒火;紧接着赵姨娘伙同夏婆子也撒了一把泼,待晴雯搬来了探丫头,才收拾了局。这几个婆子联合起来,再加上那个说嘴打嘴的,人前背后跑腿的,长着狼心狗肺的,呼啦啦盯上了、围上了怡红院,袭人、晴雯等纵使再有本事,也是好狗架不住恶犬多呀!这才是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蓬榛,蔓延户牖的真正原因,诐奴、剖悍妇之心口的真正出处,开篇所说的狗奴才真的是存在啊!晴雯、芳官等所遭的冤枉,够不上“不守妇德”的门槛,就算认定她是狐狸精、下作的小娼(和)妇,王夫人处理起她们来,“无辜”二字哪里还需要顾!在王夫人眼里,她们那作不得主的主才是真正的需要保护。有的奴才就是那凶恶的狗,而那些有点人样的奴才的遭遇却连狗都不如。但是,真正杀死晴雯等的罪魁祸首就是王夫人吗?
康熙年间的进士唐新华有一首《厮养儿》有这样几句:“日月西出河倒流,此生辛苦无时休:一(豆斗)黄梁不济饥,失意动复遭鞭笞。败箦裹尸弃坑谷,耶娘在南知不知?君家有犬得人怜,朝朝食肉常安眠;为畜翻贵为人贱,物情颠倒容谁辨?自悲生死草菅轻,不如作君堂下犬。”这首诗虽然诉说的下(和)贱的小厮,却可作以佐证,我的几个字怎能算“诬”?晴雯等奴婢丫鬟的命运与那小厮并无二致。在当时的奴婢制(和)du下,晴雯只是一只狗,甚至还不如狗,那条小命从来都是掌握在“奴婢制(和)du”这个主子的手,离它不开,逃它不走。但是曹雪芹将那一群可悲、可叹、可怜、可爱的红楼小丫头还原为人,因此说,哪怕是在她们身上有那么一点人性的光华,现今的人当用心去体悟。身为下(和)贱的晴雯是条丧家的“狗”,但在曹雪芹笔下,晴雯拥有一颗比天还高的心,这只丧家的“狗”被写成了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