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2021.2.23”道路交通事故
相关情况发布
一、事故基本案情
2021年02月23日15时30分许,易某明无证驾驶(临时牌照)冀CT***7号奥迪牌小型轿车顺杜王公路(北物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赛车谷路段,车辆超速驶入对向车道,遇张某驾驶的(临时牌照)冀CP***4号五菱牌小型电动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两车相撞,造成张某及其车上乘员杨某琪、张某玉和易某明车上乘员王某娇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张某、杨某琪(1岁,系张某女儿)母女二人经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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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基本案情
2021年02月23日15时30分许,易某明无证驾驶(临时牌照)冀CT***7号奥迪牌小型轿车顺杜王公路(北物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赛车谷路段,车辆超速驶入对向车道,遇张某驾驶的(临时牌照)冀CP***4号五菱牌小型电动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两车相撞,造成张某及其车上乘员杨某琪、张某玉和易某明车上乘员王某娇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张某、杨某琪(1岁,系张某女儿)母女二人经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