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等内容,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为配合《网络安全法》的实施和落地,指导网络运营者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重新调整和修订等级保护系列标准意义重大。尤其是等级保护对象已经从狭义的信息系统,扩展到网络基础设施、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重新调整和修订等级保护系列标准,基于新技术和新要求提出新的技术防护体系和管理措施、安全建设设计实现方式以及等级测评方法等非常必要,可有效指导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指导测评机构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开展等级测评工作,进而全面提升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