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1日来到株洲云龙示范区看房,因售楼小姐的能说会道,我决定购买云溪湾三室两厅电梯房一套,当天售楼小姐让我们签购房协议并交付定金,等交完定金后,3月25日又通知交付首付款,当天下午交款后仅开了收据,发票未开,合同未让签,说下周可以签合同。可到了4月7日历经10几天都迟迟未能签合同,对方的承诺未兑现的情况下,我要求退款,售楼小姐与经理却说退款或签合同的时间都不能确定,房子还不一定能保留。之后直接不负责任的让我走法律程序。#华晨云溪湾售楼部不守承诺,讨说法#明明是售楼部收了首付款后没履行责任,却把老百姓的钱卡在售楼部,望华晨云溪湾能给个合理的说法。望株洲市政府能重视此事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