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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厂给签订劳动合同月工作时间是21.75天(一天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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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厂给签订劳动合同月工作时间是21.75天(一天八小时),超过时间算加班(但不算班费,只算普通工资)。因为一些原因工厂不招工,现有员工离职也不招,人员紧张,就安排现有人员加班,4班三倒变三班两倒,,加班没有加班费,只给普通工资,,
现在工厂直接把我们正常月工时改为30天(之前工资条里超过21.75天的标明是加班工资)工资收入没有变化,但心里感觉有猫腻,,在这里请教各位大佬。工厂这样做想干什么。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4-12 11: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