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1-22批准、发布 1996-07-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内容包括分词连写法、成语拼写法、外来词拼写法、人名地名拼写法、标调法、移行规则等。为了适应特殊的需要,同时提出一些可供技术自理的变通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文教、出版、信息处理及其他部门,作为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统一规范。
2 术语
汉语拼音正词法。
汉语拼音的拼写规范及其书写格式的准则。《汉语拼音方案》确定了音节的拼写规则。《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是在《汉语拼音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词的拼写规范的基本要点。
3 制定原则
3.1以词为拼写单位,并适当考虑语音、语义等因素,同时考虑词形长短适度。
3.2基本采取按语法词类分节叙述。
3.3规则条目尽可能详简适中,便于掌握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