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我叫张树,我是一名2020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本科一批毕业。在2021年四月回到老家河北衡水工作。
七月初面试了衡水市滨湖新区至臻中学高中部的老师,面试当天综合部鲍老师要求签订入职前协议,本协议一式一份留存学校,我咨询了律师,一式一份符合法律但是不符合法理,真可谓是钻法律空子,请大家签订协议时拍照留证,谨慎签字。
同时学校扣押了我的毕业证,我咨询了律师,扣压证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请大家上交证件时索要收据,谨慎上交证件。
另外,在试用期期间与学校签订试用期三个月的合同,该合同同样是一式一份学校留存,请大家拍照留证,谨慎签字。在签合同时,该校宋主任口头解释违约金三千,但是合同上是两万,真可谓是阴阳合同。在我找到当天主持签合同的另一名主任时,他说解释权在他而不在宋主任。
至今我无法回忆起合同内容,只能任人宰割。可怜我退役大学生士兵,刚出大学,即入狼窝,滨湖至臻,红口白牙,可悲可叹,可怜可怨,可笑可笑。大家以我作为训诫,防人之心不可无。有相同遭遇的老师请加我微信抱团取暖18810352260,1881035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