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标兵!(男4500元/月)
任职资格:
1、身高175㎝以上,年龄18-35岁;
2、五官端正、整体形象气质佳;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4、退伍军人、酒店相关专业优先;
岗位职责:
1.确实掌握营销中心安全事宜,服务于车场、门岗等制定岗位;
2.着装整洁上岗,负责营销中心形象展示工作;
3.热情接待来访客户、指挥车辆有序进出、停放;
4.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上班时间(加班费20元/时):
8:30-17:30
上班地址:福清市,观音埔片区,静馨嘉园接待中心
有意向+V或电联:13110876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