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目组总分是怎么排位的?
答:不同学科门类的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4.各批次怎样投档?
答: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生符合考试科目和院校专业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
考生档案投出后,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5.今年普通专升本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答:不同学科门类的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4.各批次怎样投档?
答: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生符合考试科目和院校专业组其他要求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
考生档案投出后,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5.今年普通专升本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