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
我有一个朋友前天手机遗失,有人捡走(年龄较大)。之后失主丢失手机后当时有用他人手机联系遗失手机。开始还能打通电话,1分钟后遗失的手机关机。之后朋友借用我的手机登录华为账号查找所遗失手机的位置。直到今天(1.13)晚上8:30左右开机。我们根据定位找到遗失的手机。
捡到手机的是一位老人,他自己的说法是没人找他要,他就自己拿着用了。失主找到就归还了。
但是朋友太过气愤,认为这事不能就这样算了。想让这事立案或得到经济补偿(朋友这几天有急事,手机丢失后有买新机,手里钱不够找我借了钱)。现在经过警察调节手机已经归还,朋友想让捡到手机的人承担一部分买新手机所借的钱或者警局那边立案。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