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吧 关注:241,489贴子:2,443,091
  • 4回复贴,共1

电动车引发的血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小明驾驶电动车搭载怀孕九个月的妻子到市妇幼做身体检查。8:30在市妇幼门口,有停车收费的位置,并画线圈地。线外有一块牌子写:请把车停在线内,否则依法采取处理!并附有交警队联系电话。由于线内位置已满,又看到有三辆电动车停在了线外,所以小明也把自己的车停在了线外。等检查完毕13:30出来时电动车不见了。这时,小明第一反应是打110报警!而妻子说可能被交警队的车拉走了。而小明坚持选择报警。并提出民法典第三条中有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请问小明报警后,如果根据调查得知是某交警支队把车装到皮卡车拉走了。小明是否可以告交警队侵犯物权。同时,由于车是小明妻子的,上牌也是妻子的身份证,妻子怀孕期间加上是高龄产妇,因为电动车被盗,一气之下动了胎气,最终导致大人小孩不保。请问交警支队是否需要对此负责?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1-05-21 14:24回复
    小明不规范停车导致了被拖车交警也没错,小明可以跟交警解释是因为事情紧急,不得已才乱停车的,看他们是什么态度吧!


    2楼2021-05-21 16:53
    回复
      需要咨询的话可以加我微信,18452785994


      3楼2021-05-21 17:43
      回复
        从题干描述来说,托你车没问题,孕妇的事与之关系。


        4楼2021-05-21 17:58
        回复
          +Q,513330735详聊。


          5楼2021-05-25 09: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