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见时刻:“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
◆ 译者序
>> 第一次读到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故事时,我正在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博士(Juris Doctor)学位。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立马想把它翻译成中文——我想把它献给国内那些和我一样在学习法律但时常会对自己未来职业发展和奋斗方向感到困惑的学生,那些和我一样从小经历过许多因为性别而造成的迷茫与焦虑但依然努力前进的女性,以及那些对美国法律体系,特别是有关女性与少数族裔权益的法律感兴趣,却不知从何开始了解的人。
不论以何种方式界定,鲁思·巴德·金斯伯格(在美国,人们一般亲切地称她为RBG)都是一位传奇的女性。自1993年被时任总统比尔·克林顿提名成为终身任职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后,金斯伯格已成为现任九位大法官中资历最长的自由派大法官。在此之前,作为诉讼律师的金斯伯格曾是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女性权益运动法律策略的制定者——她曾六次在美国最高法院中为女性权益进行辩护,其中包括被载入史册的1971年经典案例“里德诉里德案”。
>> 女性看似是被捧在高台上细心呵护,但细看之下却是被关在了伪装成高台的牢笼之中。
>> 金斯伯格这种对于工作与生活的热爱,时常让比她年轻了半个多世纪的我感到汗颜,每每想至此也会让我反思自己还存在的许多不足。
作为一位出生成长于特殊历史环境的犹太女性,金斯伯格的人生中曾遭受过许多不公。她曾因为自己的性别,手握哥伦比亚法学院全校第一名的成绩却被律所和法院拒之门外;她也曾在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后却因怀孕而被扫地出门。在性别歧视横行的时代中公然反抗性别刻板印象并最终登顶美国法律职业金字塔的顶端,金斯伯格不仅是敢于为弱者发声的异议者,她更是披荆斩棘的乱世英雄。在她的设想中,在一个公平、平等而自由的社会中,男人与女人应当并肩合作,为着男女平等这一目标共同奋斗。毕竟,在她看来,女性权益从来都并非只是女性的问题——男性想要得到解放,女性必须自由,反之亦然。
我与金斯伯格大法官一样,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女性主义者。现在中国的许多地方与金斯伯格成长起来的美国社会一样,女性主义者的标签时常与强势、不讨喜、婚姻不幸联系在一起。
>> 对他们俩来说,男女都不应受到性别刻板印象的限制,而应当可以充分、平等地参与家庭和工作。马丁曾告诉过一个朋友:“我认为我做的所有事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帮助鲁思成就了她现在的事业。”这种对于彼此真切的尊重与欣赏让他们度过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直至马丁于2010年去世,他们都依然处于热恋之中。
从2016年起,美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许多曾经习以为常的社会准则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变化——种族平等、女性权益、性取向自由等诸多政治话题的讨论都有了微妙变化的新鲜语境。说一句老生常谈的话,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早在1848年,于塞尼卡瀑布城发表的《情感宣言》中就已经指出:“我们认为,男女生而平等是不证自明的真理。”金斯伯格们的努力让女性在法律上得到了最基本的平等权利,但要想在社会、文化、政治、经济上消除性别不平等依然道阻且长。金斯伯格曾说过;“人不可能一下子就接受一个观念……社会变革需要逐步累积、循序渐进。真正的、可持续的改变需要一步一个脚印才会发生。”保持耐心,一步一个脚印,这也是金斯伯格给我们最好的忠告。
◆ Chapter1 “声名狼藉”
>> 愤怒不过是浪费时间。
>> 马丁·路德·金的原话:“道德世界的苍穹虽长,但它终将趋向正义。
>> 只要我们坚守承诺直到终点。
◆ 不鲁思,无真相
>> 历史上,让女性失去权力的一种方式是迫使她们让位给他人。
◆ 她不是战争发动者,她是乱世英雄
>> 对她来说,审慎是做人原则,更是真实性情
>> 世界发生的巨变让人们已逐渐忘了作为女性生活在当时的社会中有多么艰难。
>> 通过阅读本书来近距离观察金斯伯格的生活和工作,你就会
>> 发现她的目标并不局限于打破玻璃天花板,让自己进入男性主导的职场。作为美国民权同盟女权项目的创立者,金斯伯格常常被称作女权运动的瑟古德·马歇尔。她为女权运动的变革目标制订了循序渐进的详尽计划。在她构想的世界中,男人与女人并肩合作,为着以男女平等为基本原则的性自由和生育自由奋斗,这也是她个人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
>> 金斯伯格坚持不退休,她在不断提醒其他大法官和全体国民,美国宪法中“人人平等”的诺言还未实现。她喜欢引用宪法开头的句子:“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致力于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但她也总会指出,这句话尽管言辞优美,但它所说的“我们”其实排除了很多人。“比如说,我就不被包括在宪法最初定义的‘我们’中,因为‘我们’不包括女性。”金斯伯格说。“我们”也不包括奴隶和美国原住民。在宪法建立后的几个世纪中,被排除在外的人们努力斗争,希望宪法认可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和地位。金斯伯格将此作为她毕生的事业。
◆ Chapter3 我有个故事要讲
>> 永远保持独立。
◆ Chapter4 错误理解女性刻板印象
>> 性别和种族一样,是一种显而易见却难以改变的个人特质,它与个人能力并无必然联系。
◆ 最高法院从未见过一个它不喜欢的性别区分案
>> 而她的幸运之处在于,这个世界终于做好了倾听的准备。
◆ 金斯伯格在“里德诉里德案”中的辩护状节选
>> 女性看似是被捧在高台上细心呵护,但细看之下却是被关在了伪装成高台的牢笼之中。
◆ 女权项目的诞生
>> 传统上,这种歧视常被认为是‘浪漫的父权主义’而被正当化,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是将女性捧在高台上呵护,而是将她们关进了充满限制的牢笼。
◆ 不想堕胎的女人
>> 怀孕并非仅仅是女性完全出于自愿去承担的生理过程。
>> 如果没有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怀孕的生育自由,女性永无平等可言。生育自由意味着赋予女性堕胎权和在怀孕时不受歧视的权利。
◆ 金斯伯格在“斯科拉克诉国防部长案”的辩护状节选
>> 怀孕是女性特有的、会造成短暂时间内无法充分发挥完全身体功能的身体状况。其他任何可能造成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发挥完全身体功能的身体状况都没有被包括在这个规定中,不论这种身体状况影响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 代价
>> 长久以来,由于女性怀孕的可能性,雇主们不仅拒绝给予她们被雇佣或升迁的机会,而且经常强迫她们在怀孕后无薪休假,然后在她们准备好继续工作时拒绝让她们回到工作岗位上。这样对待女性,金斯伯格提出,和“里德案”与“弗朗蒂罗案”中涉及的法律一样,是对女性“命中注定的”角色做出了不恰当的预设。这种预设“建立在女性生理限制和女性在社会中‘恰当地位’的性别刻板印象上”。
>> 任何看起来像是对女性的特别优待最终都会反过来限制她们。
◆ 那男人怎么办?
>> 金斯伯格坚定地相信,如果女性想要平等,男性必须也被解放。
◆ 有能力对人生选择完全负起责任的成年人
>> 拥有选择是否怀孕的权利对女性的生活、健康和尊严来说至关重要。”她简洁地说,“这是一个她必须自己做出的决定。当政府控制着她的决定权,她就没有被当作一位有能力为人生选择完全负起责任的成年人来对待。”
◆ 金斯伯格在“美利坚合众国诉弗吉尼亚案”中的判决书节选
>> 金斯伯格表达了她对于宪法的理解,她说这也是一种“原旨主义”:平等早就已写在宪法中,只是社会需要发展到可以理解这种平等。
◆ Chapter6 真爱
>> “我一直支持我的妻子,她对我也一样。这不是牺牲,这是家庭的意义。”
◆ 工作伙伴
>> 在那个时代中,女性必须比男性优秀很多才能得到一个同他们竞争的机会。
◆ Chapter8 你的话让我着迷
>> “无论如何,希望永存。今天输了,明天还有希望。”
◆ 附录
>> 为你相信的事业而奋斗
>> 但谨慎选择你的战场
>> 也不要不留退路
>> 不要害怕承担领导责任
>> 想一想你到底想要什么,并为之付出努力
>> 但是要享受那些让你感到快乐的事
>> 提携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