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表示,在之前的警方程序上,已经出现了太多漏洞,所以他们现在给出这样一个方式,让各方都有选择。首先是之前的鉴定,警方始终没有给出一个全面的、可信服的结果,来说明这是高坠死亡。而且家属们也怀疑警方是否就现场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从多高的位置坠下来的?致命伤在哪里?头顶的大包、头顶的四个钉子孔、小腿内侧的钉子孔,肩膀肉里插的金属片、手腕上的伤口、手臂上严重的擦伤、脖子上的勒痕、额头上的伤……遍体鳞伤都是高坠产生的吗?”她说,之前警方说会有法医来给他们解释,但最终这些都没有人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宝安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分局所进行的历次法医鉴定均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进行,而且在过程当中与家属进行了尽可能充分的沟通。对于人们对此次事件警方所做工作的质疑,亦进行了较详细的回应:
1月26日,刑警大队技术人员会同松元派出所民警及马向前家属到殡仪馆对尸体做的尸表检验并没有给死因定性。法医口头告知家属需要进行解剖尸体以明确死因,而当天松元派出所就马向前的尸体解剖事宜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
1月28日,马向前家属突然到松元派出所提交了一份尸体解剖的申请书,提出了三点要求:1、家属自己请广东省外的法医解剖;2、家属同时进行全程录像;3、允许媒体记者到场见证。并特别强调强烈反对由深圳市公安机关进行尸体解剖。松元派出所就家属提出的要求多次进行说服解释工作,希望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尸体检验。
2月2日、4日,刑警大队组织侦查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在松元派出所两次约见马向前家属,从法律、技术、侦查等角度详细地向马向前家属就尸体检验做了解释工作,并告知:按《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马向前的尸体检验工作应该由死亡发生地公安机关进行;如果马向前家属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到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复核、复检。
此后马向前家属依然坚持之前所提出的三点要求。鉴于尸体存放时间已有18天,为了尽快查明死亡原因,宝安公安分局于2010年2月12日依法对死者马向前的尸体进行强行解剖并要求死者家属到场。2月10日晚,宝安分局指派松元派出所民警将尸体解剖通知书送达死者家属,但死者家属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
2月12日的尸体解剖检验,最终确定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该局同时表示,马向前死亡事件发生后,宝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组织侦查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综合现场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目前,未发现马向前有他杀的证据。”
对于马向前家属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该局表示目前尚无法回应。
马慧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她表示,请专家并不难。公安局委托即可。这个钱如果政府不愿意出,家属愿意承担。她表示,他们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合法的“法医鉴定报告”。公安分局最后给的只是一个“鉴定结论通知书”,而正规的法医鉴定报告,应该有至少两名法医的签字,才具有效力。
2010-04-02 08:30:00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南方日报讯(记者/杜啸天)2月25日,来自上海司法鉴定所的3名专家,在深圳对马向前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深圳宝安警方昨天下午在松元派出所向马向前的家属及媒体记者公布了尸检结果: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与此同时,宝安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
“从多高的位置坠下来的?致命伤在哪里?头顶的大包、头顶的四个钉子孔、小腿内侧的钉子孔,肩膀肉里插的金属片、手腕上的伤口、手臂上严重的擦伤、脖子上的勒痕、额头上的伤……遍体鳞伤都是高坠产生的吗?”她说,之前警方说会有法医来给他们解释,但最终这些都没有人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宝安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分局所进行的历次法医鉴定均按照正规的法律程序进行,而且在过程当中与家属进行了尽可能充分的沟通。对于人们对此次事件警方所做工作的质疑,亦进行了较详细的回应:
1月26日,刑警大队技术人员会同松元派出所民警及马向前家属到殡仪馆对尸体做的尸表检验并没有给死因定性。法医口头告知家属需要进行解剖尸体以明确死因,而当天松元派出所就马向前的尸体解剖事宜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
1月28日,马向前家属突然到松元派出所提交了一份尸体解剖的申请书,提出了三点要求:1、家属自己请广东省外的法医解剖;2、家属同时进行全程录像;3、允许媒体记者到场见证。并特别强调强烈反对由深圳市公安机关进行尸体解剖。松元派出所就家属提出的要求多次进行说服解释工作,希望家属配合公安机关尸体检验。
2月2日、4日,刑警大队组织侦查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在松元派出所两次约见马向前家属,从法律、技术、侦查等角度详细地向马向前家属就尸体检验做了解释工作,并告知:按《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马向前的尸体检验工作应该由死亡发生地公安机关进行;如果马向前家属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到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复核、复检。
此后马向前家属依然坚持之前所提出的三点要求。鉴于尸体存放时间已有18天,为了尽快查明死亡原因,宝安公安分局于2010年2月12日依法对死者马向前的尸体进行强行解剖并要求死者家属到场。2月10日晚,宝安分局指派松元派出所民警将尸体解剖通知书送达死者家属,但死者家属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
2月12日的尸体解剖检验,最终确定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该局同时表示,马向前死亡事件发生后,宝安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组织侦查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综合现场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目前,未发现马向前有他杀的证据。”
对于马向前家属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该局表示目前尚无法回应。
马慧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她表示,请专家并不难。公安局委托即可。这个钱如果政府不愿意出,家属愿意承担。她表示,他们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合法的“法医鉴定报告”。公安分局最后给的只是一个“鉴定结论通知书”,而正规的法医鉴定报告,应该有至少两名法医的签字,才具有效力。
2010-04-02 08:30:00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南方日报讯(记者/杜啸天)2月25日,来自上海司法鉴定所的3名专家,在深圳对马向前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深圳宝安警方昨天下午在松元派出所向马向前的家属及媒体记者公布了尸检结果: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与此同时,宝安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