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他的文字,而且一直都未曾怠慢未曾忘却。
可是,总是提起笔就没有办法写下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写才能写出最干净的文字。不过还是忍不住要写,因为太多的想念。想念。
刘谦。
是怎样开始的并不重要。只是记得在09年的某一天打开新浪首页,然后看到一行不大也不小的黑体字:网友解密春晚魔术···这样打开视频,然后就看到了,看到抬头将戒指挑起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舞台上的灯光慢慢的落在他的眼角眉梢,还有微微上翘的嘴角。安静的让我有些慌乱。我看着他,停了很久,或许比一个世纪,更久一点。
那个男孩子。他叫刘谦。
我喜欢他。
真的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是每天早晨第一个出现在脑海里的那一种;是睡前一定要祈祷梦见他的那一种;是半夜失眠想想就会哭的哪一种;是不论做什么都要考虑他反应的那一种。我假想他在我身边,然后羽化成一段脑电波的力量,重重的落在脑海里。
简直是傻透了。
可是我义无反顾到一塌糊涂。
他就在我身边。
就在清晨狂奔的上学路上,我望着表无可奈何的想要喘到死。很多次飞舞着乱发冲进狭窄的小巷。不小心撞到人家狼狈的不知道对不起要怎样说出口。这个时候他就会在旁边的奶茶店里闪现,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奔跑,划开晨雾中的一道道缝隙。然后一秒不多也不少。可是等我再次清醒时,发现自己认识孤身一人面对整个夏天的孤单。
他就在我身边。
就在放学冒雨回家的途中,头顶上方忽然降落一把伞,雨点把他的身形打得摇摇晃晃。可我抬起头发现只有几片稀稀拉拉的树叶。
委屈的想要哭。
爱这个字是不可以轻易说出口的。我想我是是喜欢你。
只有一点点。
——听到你说话看到你笑就会觉得很开心。
——无论怎样都没关系,只要是你。
——你是唯一。不可以被替代的。
可是可是,一点点一点点一点点的喜欢在大片交错重叠的时光中堆砌成了爱。
这就是爱么?
如果你知道在过去的每一个夜晚我都会想念09年春晚舞台上抬头微笑的你。你就应该明白,我把你当成了信念。
勇敢的。可爱的。认真的。还有安静的。
信念。
沉稳的想念。
这想念,比爱多一点。
黑水
10年.4
亲笔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