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2018年的时候我是支持弦子的,但是这几年在恶补了女权理论以及认真关注metoo运动的细节之后,我有了新的想法:一是这些人是不是专门培训过,套路都一样;二是她们真的是为了女性利益吗?真的是为了平等吗?
我的立场是:反性骚扰天然合理,但两性必须一视同仁,不能像女权那样搞性别仇恨,二是必须讲证据讲法治。打着反性骚扰的旗号推行性别仇恨最终会被时代抛弃。
为了避免所谓田园女权的争论,就讲一下正牌的欧美女权的事。某一天,法国电视制片人埃里克·布里昂(Eric Brion)在一个派对上记者记者桑德拉·穆勒(Sandra Muller)发表了一些不恰当言论。第二天,布里昂觉得这事不妥,就专门发信息给穆勒道歉,穆勒一直没回复。
2017年10月,美国metoo运动爆发,穆勒随即在网上声讨布里昂,从而拉开了法国metoo运动的序幕,穆勒因此被视为法国metoo的发起人。
被法院裁定诽谤的法国metoo运动发起人桑德拉·穆勒(Sandra Muller)
这件事进入公众视野之后,布里昂立即承认自己行为不妥,并反复在媒体上道歉,但是穆勒不依不饶,不仅不接受道歉,反而在网上添油加醋地说布里昂在工作中也存在性骚扰的行为,而且发动公众对布里昂进行网暴,布里昂陷入社死的境地,生活事业都受到很大影响。布里昂采取各种方式澄清都不管用,最终表示“宁愿在公正的法庭上受审,也不愿在社交媒体面前受审”,他起诉穆勒诽谤。注意,他并不是说自己没有性骚扰过穆勒,而是指责穆勒说他在工作中性骚扰是诽谤。
果不其然,在法庭上穆勒没拿出布里昂在工作中性骚扰的证据。(在法庭上布里昂再次承认自己曾在派对上骚扰过穆勒并表示道歉)2019年9月,法国一家法院裁定穆勒败诉。要求穆勒向布里昂支付1.5万欧元(合11.7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以及5000欧元(合39024元人民币)的诉讼费。
说到这里插一句:布里昂性骚扰了没有?有。但是判刑还看个情节轻重呢,像这种第二天就主动道歉,事情进入公众视野后反复在媒体上道歉的人是不是该给人家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退一步而言,即使你穆勒不愿意接受道歉,布里昂性骚扰你一句话,走正常司法程序,该坐牢坐牢,该杀头杀头,利用舆论对其进行无止境地追杀是否合理。为了舆论追杀无中生有说他工作中也有性骚扰就更不对了,非要说,请拿出证据,没证据就是诽谤。
这个判决公平不?当然公平,但穆勒的评价是“难以想象的荒谬判决”,她将“每天继续战斗”。“法院的这一决定并不意味着女性必须停止说话。事实上,女性必须不断表达自己,女性必须继续谴责那些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形象从诽谤者转换成百折不挠的女权斗士了。
女权组织也纷纷为穆勒站台,遭遇过陌生男子骚扰的法国女子玛丽·拉盖尔在接受CNN采访时表示:“我很生气!这一裁决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女人最好保持沉默。而且,男人的名誉比女人的身体更有价值。”拉盖尔补充说:“桑德拉(就是穆勒)为打破沉默付出了代价,同时也为其他许多女性打破沉默铺平了道路。”
稍等等,你哪只眼睛看到这个判决是要压制女性发声的呢?这判决根本和布里昂在派对上的性骚扰言行无关,法庭是判定穆勒说布里昂工作中性骚扰是诽谤。难道不让诽谤就是压制女性发声?就是迫害受害者?还说穆勒为打破沉默付出了代价,明明是因为诽谤付出代价好不好?
看完了穆勒诽谤布里昂的案子,再回头看看朱军和弦子这事,是不是有点眼熟?布里昂“宁愿在公正的法庭上受审,也不愿在社交媒体面前受审”的表态用在朱军身上一点都不违和。因此要问朱军案的走向,我觉得可能跟穆勒诽谤布里昂的案子的结局完全一样。
其实从弦子等***作上看就已有端倪:申请全部3名法官回避,要求成立人民陪审团,就是觉得胜诉无望在为诉讼后的操作布局。
根据中国法律,申请法官回避有明确规定,大体是法官跟当事人的亲属或有各种利害关系,或者与当事人存在不合规的行为。我们还不知道弦子一方申请法官回避的原因是什么,但朱军案作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拖了两年才开庭,可以想象法院的慎重。(不是说法院不会有问题,上次看到申请全部法官回避的案件是重庆的一个律师,但这俩案子不具备可比性)
弦子之所以有这些骚操作,是立于不败之地
要是法院不同意3名法官回避——就说朱军手眼通天,法院包庇罪犯暗无天日
要是法院同意3名法官回避——就说朱军手眼通天,法院居然找了3个可能包庇他的法官,如果法官不会包庇为什么会同意回避?
要是法院判朱军有罪——就说朱军手眼通天,这么简单的案子居然拖这么久
要是法院判朱军无罪——就可以一下黑俩:对国内黑男权社会压迫女性,对国外黑中国的体制没有人quan。
只要弄清楚弦子的目标不是胜诉,而是为了搞事,一切就豁然开朗。
回顾2017年以来的全球metoo运动的历史,欧美女权界对这场的目标是希望搞出类似“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组织来彻底终结对女性的性暴力(从这个目标看metoo运动本身就不是一场平权运动,而是仇恨运动,从发展看这个目标是越来越远了)。正因如此,metoo运动一开始对现行的法律体系就是利用和玩弄的态度,如果能通过现行法律体系把目标打倒更好,那说明女权是对的;如果无法通过法律体系打到目的,就攻击法律是男权社会压迫女性的工具,同样说明女权是对的。
在女权看来,性骚扰是全体男性恐吓全体女性一种压迫形式,只要有女性站出来声讨性骚扰本身就是革命行动,是否胜诉并不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有男性被诬告或者其他人受到伤害(例如朱军案中遭受无妄之灾的阎维文)只是无关紧要的附带伤害。二战中为了打击法西斯,盟军的战略轰炸炸死了多少德日的平民,大家一样认为战略轰炸是正义的行动。在女权看来,性骚扰是全体男性恐吓全体女性一种压迫形式,只要有女性站出来声讨性骚扰本身就是革命行动,是否胜诉并不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有男性被诬告或者其他人受到伤害(例如朱军案中遭受无妄之灾的阎维文)只是无关紧要的附带伤害。现在女权为了打击男权社会,发起的metoo运动误伤了一些男性和无辜者,为什么就有人觉得有问题呢?觉得有问题的都是男权社会的走狗。
知道这些背景,才能深刻理解弦子“我们一起,向历史要答案”的含义。只不过,历史给出的答案,未必让弦子们满意。
我的立场是:反性骚扰天然合理,但两性必须一视同仁,不能像女权那样搞性别仇恨,二是必须讲证据讲法治。打着反性骚扰的旗号推行性别仇恨最终会被时代抛弃。
为了避免所谓田园女权的争论,就讲一下正牌的欧美女权的事。某一天,法国电视制片人埃里克·布里昂(Eric Brion)在一个派对上记者记者桑德拉·穆勒(Sandra Muller)发表了一些不恰当言论。第二天,布里昂觉得这事不妥,就专门发信息给穆勒道歉,穆勒一直没回复。
2017年10月,美国metoo运动爆发,穆勒随即在网上声讨布里昂,从而拉开了法国metoo运动的序幕,穆勒因此被视为法国metoo的发起人。
被法院裁定诽谤的法国metoo运动发起人桑德拉·穆勒(Sandra Muller)
这件事进入公众视野之后,布里昂立即承认自己行为不妥,并反复在媒体上道歉,但是穆勒不依不饶,不仅不接受道歉,反而在网上添油加醋地说布里昂在工作中也存在性骚扰的行为,而且发动公众对布里昂进行网暴,布里昂陷入社死的境地,生活事业都受到很大影响。布里昂采取各种方式澄清都不管用,最终表示“宁愿在公正的法庭上受审,也不愿在社交媒体面前受审”,他起诉穆勒诽谤。注意,他并不是说自己没有性骚扰过穆勒,而是指责穆勒说他在工作中性骚扰是诽谤。
果不其然,在法庭上穆勒没拿出布里昂在工作中性骚扰的证据。(在法庭上布里昂再次承认自己曾在派对上骚扰过穆勒并表示道歉)2019年9月,法国一家法院裁定穆勒败诉。要求穆勒向布里昂支付1.5万欧元(合11.7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以及5000欧元(合39024元人民币)的诉讼费。
说到这里插一句:布里昂性骚扰了没有?有。但是判刑还看个情节轻重呢,像这种第二天就主动道歉,事情进入公众视野后反复在媒体上道歉的人是不是该给人家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退一步而言,即使你穆勒不愿意接受道歉,布里昂性骚扰你一句话,走正常司法程序,该坐牢坐牢,该杀头杀头,利用舆论对其进行无止境地追杀是否合理。为了舆论追杀无中生有说他工作中也有性骚扰就更不对了,非要说,请拿出证据,没证据就是诽谤。
这个判决公平不?当然公平,但穆勒的评价是“难以想象的荒谬判决”,她将“每天继续战斗”。“法院的这一决定并不意味着女性必须停止说话。事实上,女性必须不断表达自己,女性必须继续谴责那些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一下子就把自己的形象从诽谤者转换成百折不挠的女权斗士了。
女权组织也纷纷为穆勒站台,遭遇过陌生男子骚扰的法国女子玛丽·拉盖尔在接受CNN采访时表示:“我很生气!这一裁决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女人最好保持沉默。而且,男人的名誉比女人的身体更有价值。”拉盖尔补充说:“桑德拉(就是穆勒)为打破沉默付出了代价,同时也为其他许多女性打破沉默铺平了道路。”
稍等等,你哪只眼睛看到这个判决是要压制女性发声的呢?这判决根本和布里昂在派对上的性骚扰言行无关,法庭是判定穆勒说布里昂工作中性骚扰是诽谤。难道不让诽谤就是压制女性发声?就是迫害受害者?还说穆勒为打破沉默付出了代价,明明是因为诽谤付出代价好不好?
看完了穆勒诽谤布里昂的案子,再回头看看朱军和弦子这事,是不是有点眼熟?布里昂“宁愿在公正的法庭上受审,也不愿在社交媒体面前受审”的表态用在朱军身上一点都不违和。因此要问朱军案的走向,我觉得可能跟穆勒诽谤布里昂的案子的结局完全一样。
其实从弦子等***作上看就已有端倪:申请全部3名法官回避,要求成立人民陪审团,就是觉得胜诉无望在为诉讼后的操作布局。
根据中国法律,申请法官回避有明确规定,大体是法官跟当事人的亲属或有各种利害关系,或者与当事人存在不合规的行为。我们还不知道弦子一方申请法官回避的原因是什么,但朱军案作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拖了两年才开庭,可以想象法院的慎重。(不是说法院不会有问题,上次看到申请全部法官回避的案件是重庆的一个律师,但这俩案子不具备可比性)
弦子之所以有这些骚操作,是立于不败之地
要是法院不同意3名法官回避——就说朱军手眼通天,法院包庇罪犯暗无天日
要是法院同意3名法官回避——就说朱军手眼通天,法院居然找了3个可能包庇他的法官,如果法官不会包庇为什么会同意回避?
要是法院判朱军有罪——就说朱军手眼通天,这么简单的案子居然拖这么久
要是法院判朱军无罪——就可以一下黑俩:对国内黑男权社会压迫女性,对国外黑中国的体制没有人quan。
只要弄清楚弦子的目标不是胜诉,而是为了搞事,一切就豁然开朗。
回顾2017年以来的全球metoo运动的历史,欧美女权界对这场的目标是希望搞出类似“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组织来彻底终结对女性的性暴力(从这个目标看metoo运动本身就不是一场平权运动,而是仇恨运动,从发展看这个目标是越来越远了)。正因如此,metoo运动一开始对现行的法律体系就是利用和玩弄的态度,如果能通过现行法律体系把目标打倒更好,那说明女权是对的;如果无法通过法律体系打到目的,就攻击法律是男权社会压迫女性的工具,同样说明女权是对的。
在女权看来,性骚扰是全体男性恐吓全体女性一种压迫形式,只要有女性站出来声讨性骚扰本身就是革命行动,是否胜诉并不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有男性被诬告或者其他人受到伤害(例如朱军案中遭受无妄之灾的阎维文)只是无关紧要的附带伤害。二战中为了打击法西斯,盟军的战略轰炸炸死了多少德日的平民,大家一样认为战略轰炸是正义的行动。在女权看来,性骚扰是全体男性恐吓全体女性一种压迫形式,只要有女性站出来声讨性骚扰本身就是革命行动,是否胜诉并不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有男性被诬告或者其他人受到伤害(例如朱军案中遭受无妄之灾的阎维文)只是无关紧要的附带伤害。现在女权为了打击男权社会,发起的metoo运动误伤了一些男性和无辜者,为什么就有人觉得有问题呢?觉得有问题的都是男权社会的走狗。
知道这些背景,才能深刻理解弦子“我们一起,向历史要答案”的含义。只不过,历史给出的答案,未必让弦子们满意。